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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拆迁不足50平米怎么安置的(合肥拆迁不足50平米怎么安置房)

2024-03-21 14:27:12 围观 : 571 次

说到拆迁,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房子怎么补偿,也会掰着手指头算着自己的房子能得到多少补偿!

我们来看看合肥市最新的拆迁补偿标准。

合肥拆迁不足50平米怎么安置的(合肥拆迁不足50平米怎么安置房)

征收范围内6类行为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有六类违法行为的,征收对象将不予补偿。具体包括: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3、财产分割、转让、租赁、抵押;

4、迁入新户籍或分户(因结婚、生育、回国、大学毕业、退伍军人转业、出狱等原因迁入的除外);

5、以被征收房屋为登记地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6、其他不当增加补偿待遇的行为。

增购部分价格定期测算发布

被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征一补一”,产权调换建筑面积按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分摊系数计算。其中,进行其他房产产权调换的,征收补偿方案中必须根据被征收区域和产权调换区域的房屋市场价格确定面积调整系数。

在产权换建筑面积的基础上,被征收人可凭产权证书每户追加购买不超过1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追加购买价格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安装成本价。若加购后建筑面积仍不足50平方米,可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将建筑面积增加至50平方米。

最新政策《办法》建立了建筑安装成本价格定期发布机制,由城乡建委根据建设工程造价指标以及建筑材料、人员工资等指标定期计算发布。

临时安置费将有“最低保障”

房屋被征收后,公民在过渡期内可享受临时安置费。过去,原本房屋面积太小的市民,可能会遇到临时安置费过低的情况,这让他们在实际租房时面临更大的压力。现在明确规定,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临时安置费按50平方米计算。

被征收房屋产权进行调换,过渡期由被征收人与区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协议中约定。实际过渡期自被征收人移交房屋当月起至房屋安置公告发布当月止。

其中,征收住宅:

过渡期18个月内的部分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期限超过18个月不满30个月的,自第19个月起按规定标准的50%加收临时安置费;

超过30个月的,自第31个月起按规定标准的100%加收临时安置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

30个月过渡期内的部分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期限超过30个月不满42个月的,自第31个月起,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的50%上调;

超过42个月的,从第43个月起按规定标准的100%加收临时安置费。

值得一提的是,房屋安置公告发布后,按时办妥搬迁安置手续的被征收人,应按照规定标准额外缴纳不超过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对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者安置于现有房屋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置。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不超过5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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