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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资本印花税减半征收的问题财税〔2018〕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计划单列市: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企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贴有5/10,000每件的资本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每件贴有5元贴花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出资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账簿记录资金”的印花税计算依据将改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实收注册资本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工商部门仅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不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文件。公司股东应当独立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载入公司章程。公司股东认购时没有应税资金来源,也没有纳税能力,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应当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将根据实际收到的注册资本按5/10,000的税率折现。
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采取比例税率和固定税率两种形式。实行比例税率的包括各种经济合同和合同凭证、产权转让文件、记载资金的企业账簿等。其他企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适用固定税率。包含经济项目并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税目和税率的凭证,按照较高税率计税。
以上就是小编对注册资本减半印花税征收文件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税收减半政策是为了减轻企业的实际压力,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