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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简述:以下是某某提问者提出的问题
过来一一解答
财产一、建筑物。据说是抵押给男方父母的,有抵押单为证,但抵押没有在房产局登记。
回答:
什么是抵押贷款?只有完成抵押登记后,才算真正的抵押。有协议、凭证,甚至被诉人也看到了对方给的房产证、合同、发票原件,但没有登记,这些都不叫抵押。抵押。
所以,正常执行就好,不要相信他的谎言。
第二处房产是一栋楼房。男主和女主来自离异家庭。女子离婚时,与前夫约定,将财产交给儿子。它仍然在女方的名下,但您可以出示当年的协议证明。
答:有两种方法可以考虑:
1、拆迁后的房屋补贴一般都是按户计算的,所以不要只看证上的人,而要看征地补偿协议中确定的每人的补偿面积。
每户居民都享有相应的面积。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财产和解诉讼”后实施。
2、这份协议对于儿子来说意义不大。只要还是在女方的名下,而且女方是被处决的人就可以了。
第三处财产,即建筑物,已被其他债权人冻结。目前,其还欠银行40万多元和10万多元。房子价值约60万。申请拍卖后可以获得批量吗?
答:答案是你要自己用数学计算一下差异。
规则如下:其他债权人先扣押,即先扣押的债权人优先分配房屋剩余价款的20%左右。剩余部分按债权比例分配。
问:我还能做什么?目前,法院表示不能执行。如果法院的不作为解决了怎么办?
答:我会通过两种方式给你,不客气。
一、用规则解决法院被动执行和选择性执行问题
如何合法合理打击执行法官选择性执行、被动执行?——尝试写一篇短文解释清楚
2.发挥想象力寻找房产线索
如何合法查询他人财产?
这一点,读者们都看到了。如果不注意保存的话就太可惜了。如果有一天你需要它却找不到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