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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3胎政策有什么奖励吗(国家3胎政策是哪一年开始的)

2024-02-27 12:04:46 围观 : 938 次

近日,省委、省政府下发《江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标是到2025年,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育、育儿、教育成本显着降低;到2035年,促进长期人口增长。均衡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优生优育、幼儿教育服务水平符合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文/新法制新闻记者万静

国家3胎政策有什么奖励吗(国家3胎政策是哪一年开始的)

户籍登记、入学与个人生育状况完全脱钩

根据《方案》,我省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释放生育潜力。清理不适应当前人口发展形势的政策文件和相关社会限制措施。户籍、入学、就业等与个人生育状况彻底脱钩。

完善人口监测信息系统,依托省级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逐步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医保、社保等跨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及时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和人口变化趋势,完善人口预测预警系统。

推进普惠幼儿服务专项行动。对按照当地政府含税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儿机构,按实际幼儿人数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托儿费补贴。“十四五”期间,实现县级公立托幼机构和乡镇(街道)普惠性托幼机构全覆盖。

启动保育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在全省高校设立婴幼儿保育服务相关专业,将保育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符合条件的三子女家庭可申请更换公租房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托儿补贴制度。鼓励各地根据未成年子女抚养负担实行差别化的租房、购房优惠政策。各地在探索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房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申请的,应在三个月内分配或调换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住房不足的,可优先给予租金补贴,金额可提高30%。

《方案》强调严格执行婚假、产假、男性护理假等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结婚生育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还可额外享受15天的婚假;额外给予90天产假,并给予男方30天哺乳假。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实行协商延长休假。女职工休完产假,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批准,可以休产假至婴儿满一周岁。孩子不满三岁,夫妻双方每年享受十天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常发放,福利待遇不变。

每年给予独生子女适当的哺乳假

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孩家庭继续执行现行激励扶持政策。在国家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期间,只有一个孩子的夫妇生病住院的,孩子所在单位每年应当安排适当的哺乳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健全计划生育特殊需求家庭全方位支持保障体系。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公立敬老院要把特殊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残疾人、痴呆老人作为优先住宿的一级候补对象,鼓励有条件的场所为低保对象提供低保服务。付费或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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