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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范围包括哪些?哪些人不能担任后卫?
网友咨询: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委托担任辩护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孙志强律师答:
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律师;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属、朋友。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包括:
被判处缓刑,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在职人员;
本院人民陪审员;
与本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上述第、、项规定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担任辩护人,因为这三类人不具备行使辩护权的条件和能力;第项、第项、项、第项规定的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并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孙志强律师分析: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分为自卫、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三种:
(一)自卫
1.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现辩护权的基本形式;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辩护过程中,其法律地位没有发生变化;他们仍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就是说,法律赋予辩护人一些特有的权利,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享有
委托辩护
一、委托人范围及委托方式: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委托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请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请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监护人、近亲属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代为辩护。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调查期间,他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或者非律师担任辩护人。
自诉案件被告人有权随时指定律师和非律师作为辩护人。
3、告知和告知对方的义务:
办案机构的告知义务
侦查机关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通知办案机关。
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
1.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
前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指定辩护人;
时间:侦查、起诉、审判阶段;
主体:办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
(4)对象:律师;
(5)必须存在法律情形。
2.法律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
我和我的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定机关援助机构指派一名律师为他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
孙志强,党员,法律知识渊博。他曾在政府执法部门工作,后来成为一名全职律师。办理过多起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