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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必须自事故受伤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工伤鉴定是指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并在其医疗结束或者医疗期限届满后,进行工伤鉴定的行为。工伤相关事项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必须自事故受伤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劳动者因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安全行政部门报告。有特殊情况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综上可见,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需要单独分析。如果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为30天。如果工伤员工申请工伤鉴定,时间可达一年。
办理工伤认定程序为: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鉴定部门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填写表格并发回我处,同时提交: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5、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1、工伤鉴定结果一般可在两个月内得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2.《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
区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至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区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协助相关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