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离婚时对男方诉权的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

2024-05-06 06:46:16 围观 : 650 次

婚姻的结束对于男性和女性来说都是一个问题。大多数人认为受害者是女性,但有时男性也是婚姻的主要受害者。当男人在婚姻中受到严重伤害时,他就会起诉女人。那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有哪些限制呢?

网友咨询:

离婚时对男方诉权的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

法律对男性起诉离婚的权利有何限制?

山东中讯律师事务所王新坤律师答:

有下列三种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妇女处于妊娠期;

妇女产后一年以内;

妇女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规定此类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和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劝告男方撤诉。男方坚持离婚,不肯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男方。这并不剥夺男方离婚自由的权利。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拖延了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上述三种情况消失后,男方仍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

山东中讯律师事务所王新坤律师分析:

男方提起诉讼时并不知道女方怀孕,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后才发现女方处于上述法定保护期内的,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不准离婚,但应驳回男方的主张。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女方以存在上述情形为由提起上诉,只要二审法院认定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则应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男子的诉讼请求。

提出离婚的权利还有另外两项限制,适用于男性和女性:

1、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或经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请找法律网提醒您,如无新情况、新原因,原告六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的,本案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征得现役军人的同意,但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怀孕期间、产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