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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一般在哪里执行的(死刑在哪里执行,由谁执行)

2024-05-17 21:11:12 围观 : 308 次

一、执行死刑现场是否允许民众参观?

无法访问执行现场

死刑一般在哪里执行的(死刑在哪里执行,由谁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执行,也可以在指定的看守所执行。执行场所不得设在繁华地段、交通要道、旅游景点附近。死刑是通过枪决或注射执行的。行刑队执行的,人民法院具备执行条件的,应当移交司法警察执行;不具备执行条件的,应当移交司法警察执行。不具备执行条件的,可以移交武警执行。公安机关负责死刑执行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采用注射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执行场所或者拘留场所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方式执行死刑的,必须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所谓“刑场”,是指执行机关设立的传统意义上执行死刑的场所。立即执行死刑的执行机关是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刑罚地点不得设在繁华地段、交通要道、旅游区附近。

所谓“指定拘留场所”,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监狱、看守所。执行死刑时,应当严格控制行刑场所。除依法执行死刑的司法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执行场所。

一般来说,设立专门“行刑场”的人民法院相对较少,更多的是在“指定看守所”立即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送入监狱执行。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的,经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立即判处死刑。

二、执行的具体程序

1.死刑执行前,罪犯申请会见亲属或者其近亲属申请会见罪犯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应当在执行前三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

三、指挥执行死刑的法官在执行死刑前,应当核实犯罪人的身份,即仔细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等情况,确保被执行人是判决、裁定的执行人。确认死刑罪犯,防止误杀;还要询问罪犯是否还有遗言或信件,做好笔录,然后交给刽子手执行。

四、死刑的执行应当公开,禁止上街游行或者其他侮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死刑执行完毕后,法医鉴定罪犯确实死亡,现场书记员制作笔录。执行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执行情况。

总之,执行死刑的地方根本不对外开放。执行死刑时,通常有法警、法医等专职人员在场。其他普通刑事案件侦查人员不得参观刑场。死刑的执行有非常严格的程序。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极其恶劣,是不会轻易判处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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