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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图片《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根据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营利性陪护活动。但实践中,娱乐场所提供有偿陪护现象屡禁不止,且有向未成年人蔓延的趋势。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公布了金某某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一案的一审判决。法院以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某有期徒刑6年。年,并处罚款2万元。据了解,本案是江苏首次严厉处罚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提供有偿陪护行为,并以《刑法》规定的“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修正案(7)。
女孩跳楼,像花一样失去了生命。
2018年4月25日下午,17岁的梁某站在宿舍五楼阳台上。面对同命相连的靳和他的姐妹们,他声嘶力竭地喊着靳的名字,然后倒下了……花花的生命就此灭亡。
梁女士来自单亲家庭,生活的困难迫使她在高一读完之前就辍学了。为了贴补家用,梁到处找工作,却处处遇到阻碍。最后,她选择去KTV碰碰运气。她姣好的容貌和甜美的声音很快引起了KTV经理金某某的注意,梁某被录用。就这样,梁某在靳某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女佣,与KTV客人一起唱歌喝酒,并从客人的消费中获取一定的提成。为了赚更多的钱,梁每天都要和客人喝酒到凌晨。喝完后,她会呕吐,呕吐后再喝。即使身体不舒服,她也不会休息,因为她要用自己赚的钱来照顾生病的母亲和老人。弟弟。
金家的KTV里像梁这样的女孩子有七八个。由于家庭原因,高中没读完就出去打工,在金高薪的诱惑下成为了陪护女郎。
有了这群女孩,金某某每天都能拿到几千元的“佣金”,所以他要牢牢控制这群女孩。一方面,他以恋爱的名义与这些女孩保持所谓的“爱情”关系;一方面,他以保险的名义扣留他们的身份证,安排住宿,监控他们的一举一动,制定严格的规定。按照工作制度,如果有人违反了规定,就会当着全体女生的面,用烧烟蒂、电棍威胁等方式进行处罚,以警示他人。这些女孩个个都被金某某毒打一顿。
2018年4月25日中午,梁某因在家几天,再次被金某殴打。靳某对梁某打耳光,用矿泉水瓶打梁某,用脚踢梁某,边打边骂梁某。当天下午,梁某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早期干涉
准确指导调查
公安机关初步以强迫劳动罪对靳某立案侦查,认为靳某某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他人劳动。
案发第三天,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证据、查阅相关资料并约谈部分受害人后认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禁止在KTV内从事有偿陪护活动。该行为不属于公众理解的劳动范畴。因此,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护活动,不构成强迫劳动罪。根据刑法规定,组织未成年人从事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构成组织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因此,检察机关认为,金某某组织未成年人在KTV从事有偿陪护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涉嫌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护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活动犯罪。为此,检察机关从确定被害人年龄证据、犯罪嫌疑人主观认识、组织控制方式等方面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同年5月2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罪名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金某某。
综合证据
认定情节严重
据了解,刑法规定,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劫、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明确该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江苏省内也无先例可循。为了准确提起诉讼,宿豫区检察院邀请当地公安和法院研究讨论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情节严重”。最终得出结论,金某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暴力手段实现了控制。他先后安排十余名未成年女性受害人从事有偿陪护活动,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间接导致受害人梁某死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他的行为持续了很长时间,控制了很多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列为“情节严重”。
今年1月23日,宿豫区检察院以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对靳某某提起公诉。适用情节严重,考虑到靳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案发后,法院建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6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对赔偿梁某亲属、取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情节处以罚款。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双向治理
避免付费陪护
工作期间,宿豫区检察院未办理该案。而是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KTV、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和惩罚。娱乐场所聘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护服务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接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辖区内所有KTV被停业整顿,部分KTV被取缔,还发现了王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案件。该案以同样的罪名提交法院,法院作出了裁决。该案的成功办理,对打击雇佣、组织未成年人在KTV等娱乐场所担任有偿陪护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公安部提醒娱乐场所经营者,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护活动,属于犯罪行为。督促其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根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