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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书模板图片(行政许可申请书模板下载)

2024-04-01 23:45:50 围观 : 125 次

2022年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重磅文件《电子烟管理办法》。该措施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同日发布的还有《电子烟》国家标准。电子烟行业人士普遍认为,《管理办法》正式征求意见稿将带来更强、更全面、更细致的监管,极有可能颠覆国内电子烟市场,无疑会给电子烟带来巨大挑战。行业。显然,在强监管的背景下,电子烟企业只有及时行动、依法推进合规经营、积极拥抱监管,才能在变革的潮流中站稳脚跟。本文将以烟草专卖许可制度为切入点,探讨新规下电子烟行政许可的申请。

一、《电子烟管理办法》概况及电子烟行政许可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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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子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生产和质量管理、销售管理、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监督检查、补充规定,共六章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电子烟的生产进行监管。对销售、运输、进出口、监督管理等活动作出了规定。一是明确电子烟的定义和监管对象;二是对电子烟生产、批发、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没有新的行政许可类型,只有烟草专卖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相应的条目被添加到许可证的范围中;三是对电子烟销售实施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四是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流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查和跟踪追溯机制;五是依法规范电子烟运输、进出口。

电子烟行业涉及垄断许可的法规共有9条,总结如下:

二、烟草专卖行政许可证制度是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进行社会治理、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通过行政主体的许可,相对人取得从事一定活动或者实施一定行为的资格或者权利。

具体到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实行专卖经营和统一管理的制度”。“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足以看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在烟草专卖制度中发挥着基础和核心地位。

电子烟已纳入烟草专卖管理。因此,进一步来讲,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行业实施垄断管理,其最基本、最重要的手段就是设立行政许可。相反,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只有积极申请各类电子烟许可证,才有资格进入局内,接受专卖管理。

三、《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许可证制度的作用

1.生产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注销的必备条件。《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气雾剂生产企业、电子烟尼古丁生产企业等,须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烟草专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批准立项。设立上述企业,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批准登记。

2.对生产企业许可范围和登记事项进行跟踪监管。《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电子烟经营单位发生许可范围变更或者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3.批发企业、零售实体取得资质的前提条件。《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已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变更许可证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第十八条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必须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

4.取得进口产品批发业务资格的条件。《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持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许可证范围后,方可从事进口产品批发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管理办法》并没有规定电子烟运输的特殊许可制度,即烟草运输许可证制度,但也规定了电子烟产品、气雾剂、尼古丁运输的监管从其他地方携带的电子烟产品、气雾剂、电子烟用尼古丁等受到有限管制。携带电子烟产品进入中国的个人受到有限控制。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电子烟企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应当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证。但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管理办法》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批权划归国家烟草专卖局。其过程是:

图1:审批流程

所需材料为:1、企业主体信息,证明有适合生产的资金;2、生产经营数据,证明具备生产所需的技术和设备条件;3、检验检测数据,证明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及代理人身份证明;5、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的其他内容。

电子烟零售店申请烟草专营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审查批准并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下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证书。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审批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践中,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相对简单,通常可以在2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

在所需材料方面,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1、有适合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的资金;2、有与住所独立的固定营业场所;3、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网点合理布局的要求;4.***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立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时应关注烟草专卖部门是否对电子烟零售点的合理布局制定了具体要求。例如,在深圳申请时,应注意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的相关规定,这里不再赘述。

图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五、《电子烟管理办法》对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规定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变更许可证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办法明确,目前能够取得电子烟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主体只能是省级烟草专卖公司、市级烟草专卖公司、区级烟草专卖公司。民营企业能否取得批发企业牌照资格还有待讨论。

六、结语

010-1010《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与卷烟智库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电子烟制造及品牌企业超过1500家,超过19万家电子烟零售网点、电子烟供应链及周边服务企业近10万家,竞争十分激烈。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一方面要积极拥抱监管,另一方面也要加快适应新角色,努力融入烟草专卖管理环境,了解和熟悉相关规定。提前了解烟草专卖管理政策法规,掌握新颁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标准,密切关注《电子烟》国家标准的最终实施,为取得烟草专卖电子烟行政许可及早做好准备垄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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