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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合同时,购房者需要缴纳购房定金。虽然和房子的总付款相比并不算多,但是你有没有疑问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得到却要先付呢?钱都花到哪里去了?那么购房者如何理解购房定金问题呢?购房定金纠纷如何处理?购房押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什么情况下购房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押金可以退的话,应该通过什么正规渠道退?不可退还的押金如何退还?1、押金是否可以退还。目前,开发商一般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定金,然后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如果买家不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者双方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大多数开发商不会退还押金。这种定金或订金协议对买方极为不利,使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处于受他人控制的境地。在定金不退还的压力下,购房者往往违背自己的意愿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而自己的合同也无法体现合同的真实含义,违反了合同的公平、公正原则。很多购房者认为,买房的定金和其他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时买东西一样。交了押金之后,这东西就留给我了。我准备好接受它了。如果我不想要这个东西,押金将被视为我的补偿。类比房子,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无论什么原因最终没有购买到房子,定金都不会退还。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以拿回押金。这其实是一个误区。事实上,押金是可以退还的。那么什么情况下押金可以退,什么情况下押金不可以退呢?2.存款的法律规定。到目前为止,涉及存款的法律规定如下:《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部门规章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对保证金的问题规定如下:支付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收押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押金双倍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支付定金方未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到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编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支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保证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押金;收到定金的一方拒绝签订合同是的,应双倍退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以认购、订购、预约等方式接受买受人支付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因故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之一的,应当遵守有关存款的法律规定。规定处理;因非双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此外,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金性质的费用的,收取的费用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时的房价。当事人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收取的费用退还买受人。
除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关部门也做了一些工作。例如,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格式合同,要求开发商按照该格式合同内容执行。认购书的格式条款和条件实际上是《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具体法律法规的具体化。认购协议第四条规定:认购人同意自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内,与出卖人就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协商。第六条规定:认购人在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有关条款,双方协商不成的,视为买受人日期超过___天,本订阅信将自动终止;双方也可以协商终止本认购书。卖方应在本认购函取消之日起___天内将收到的订金退还给认购人。从上述法律规定和具体管理措施,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商品房认购文件是商品房买卖预订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为了在一方违约时保护守约方。合同,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宽慰。但是,双方当事人不能就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认购文件中的存款条款不适用。因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定金法律规定办理,即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购买房屋,不来办理的。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卖方违反合同不出售房屋。则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无权要求退还押金;接受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因非双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退还给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不能就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并且不能归咎于任何一方未能签署合同的,卖方应将全额定金退还给买方。3、如何避免存款陷阱。要避免押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不要支付押金。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必要程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签订,购房者可以逃走,不会产生任何进一步的后果。其次,押金要写成定金、预付款、保证金、保证金、定金、合同押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不签,所付的钱就可以退回。返还的法律依据有两个:一是《担保法司法解释》号第118条规定:当事人缴纳留置金、保证金、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保证金或押金等,但对其性质不约定的当事人主张保证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保证,且无法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因非双方原因造成的,卖方须将定金退还给买方。
此外,司法实践普遍认为押金等费用属于预付款性质。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获得了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将按照不当得利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您有利的内容,例如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退还押金、押金不退还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等。最后要求开发商签署由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开发者不得修改本认购书的内容。4、如何成功退还押金。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退还押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不能达到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可以退还。此外,合同必须在认购函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如果你想退还押金,你必须证明这一点。购房者可以通过双方在合同条件协商过程中所做的修改记录,或者通过双方的谈话录音来证明。有的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房子,属于违约行为,但通过增加补充协议也达到了退还押金的目的。此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书的项目,由于不符合销售条件,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退还押金。不需要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提起诉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