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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钱德勒。我之前讲过几起房产所有权风险的案例。
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
资产增值的速度很重要,它决定了我们的财富会多还是少。
在人生的后半段,财富表征也非常重要。它决定财富的最终归属吗?
这就像无论有多少个0,如果前面没有***1,都是没有意义的!
财富所有权风险
财产特征和规划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需要定期回顾,提前预测风险,预留足够的规划空间。
仅在您已经面临纠纷甚至诉讼后才寻求帮助。
不但无法获得应有的权益,还无缘无故地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
最后只剩下四个字:“我帮不了你。”
案例回顾:
1.房价上涨,但你根本不关心吗?
2.“假离婚”比你想象的更复杂
3、代持的不可抗拒的风险
上述案例有一个共同点。都涉及房地产转让和交易。很多人问我房产继承是否有20%的“遗产税”?
今天我有一篇特别的文章,充满了有用的信息
我们来详细说说这个传闻中的“20%”从何而来!
虽然“倒卖继承的房子需要缴纳房屋总价20%的个人税”的说法并不完全错误,但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这个问题我已经被亲戚、朋友、同学、客户问过十多次、几十次了。而每当政府出台一些关于楼市、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时,这种谣言就会跟风而起,引起混乱。
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6月13日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号文件,明确“赠与他人房地产的,受赠人需按照“附带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财产捐赠给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则无需支付。继承房屋的人不需要缴纳个人税。”这时,一堆文章出来了,说“虽然你在接受赠与或继承房子时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但当你想卖掉它时,你必须缴纳20%的税”。房子的总金额作为个人税。你无法逃避初始所得税。”1.你逃不掉十五!
我什至有一次路过房产中介,看到玻璃窗上贴着一套二手房的房源信息,上面明确写着:“如果继承房产,20%的个人税将由买家承担!””。
转售继承房屋或赠与房屋如何纳税?是否有“房价总价20%的个人税”?法律依据是什么?对于这种专业的问题,你真的不能听别人说的。一定要听专业人士的解答。
1、是否有“房价总价20%的个人税”?
结论:“20%个人税”确实存在,但具体数额视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与财产原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我100万买了房子,200万卖了,赚了100万。我将缴纳与我的收入相同的所得税。如果卖掉的话,还是100万。如果我不赚钱,就没有收入,我就不用缴纳所得税。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转让房屋总价20%个人税”这样的传言,相信很多人都认为继承或捐赠的房产是无偿获得的,所以房产原值是0因此,在缴纳所得税时,转让所得与财产原值不存在差异,直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样的说法有很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谣言。
事实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号第四条规定,个人出售通过赠与、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屋的,购买房屋价格以发生变动的情况为准。确定赠与、继承或离婚财产分割前房屋的原购买价格。
因此,可见,转让赠与或继承财产时,财产原值是按原购买价格计算的,而不是0。因此,即使缴纳20%的个人税,20%的个人税也是按“转让收入减去原购买价后的差额”计算。
但事实上,2006年之前很多房产的初始价格都非常低,只有2万至30万元。与目前400万至500万元的估价相比,只给人们留下了全价20%的印象。
2.出售继承或受赠的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
出售父母继承或赠与的房屋,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个条件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甚至很明白:是唯一达到五级的。
所谓五年屋,是指自己使用了五年以上的房子,并且是家里唯一居住的房子。
法律基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4.个人使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起居室的房屋转让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5.转让个人使用5年以上且家庭唯一居住的房屋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自用5年以上的起点是什么时候?
我们知道,在二手房的销售中,五年的唯一的基本上是根据房产证的登记时间,并据此来判断是否已经过了五年。
所以如果房子是父母继承或赠与的,一旦产权发生变更,房产证登记日期就成为继承或赠与的日期。如果我想满足完成第五年的条件,是否还需要再等五年?
事实上,对于通过赠与、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屋对外出售,购买时间是按照赠与、继承、离婚、财产分割前的购买时间确定的,而不是按照登记时间确定的。房产证的时间。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第五年的起算点与父母在世或者父母没有捐出房子时卖房子的起算点是一样的。
法律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4、个人通过捐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方式取得的房屋出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相关规定。房屋的购买时间根据购买时间确定赠与、继承、离婚财产分割发生前,购买价按照赠与、继承、离婚财产分割前原购买价确定。
4.如果无法满足五项独特要求且20%的个人税率太高怎么办?
有的朋友看到这里,就会想:“大多数人到了继承年龄,基本上都拥有了一套房子,很难成为唯一的。他们的父母在十多年前甚至几十年前就买了房子,而他们的房子是在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买的。”房价很低,即使能降低原来的购房价格,但也降低不了多少,实际上几乎是房产转让总价的20%,税负太重了!”我应该怎么办?
前面我提到了个人税的计征办法。笔者向税务局工作的同学咨询后发现,上海已严格执行继承或受赠房屋实际征收的规定,不再允许评估征收。在评论区,其他城市税务局的朋友也评论说,2019年后,继承或捐赠的房屋将不再进行评估和评估。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一定的税务筹划。例如,您可以考虑将继承的房屋赠予成年子女、孙子或没有房屋的兄弟姐妹,您需要支付3%-5%。赠与双方各缴纳50%的契税和印花税,然后由赠与的成年子女、孙子或兄弟姐妹以50%或以上的价格出售,你可以节省很多个人税。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强烈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和税务师,并签署相关协议,以避免任何争议。
总结:
面对这样的谣言和八卦,钱德勒提醒大家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要听从别人的意见。您还需要预留规划空间,每年找专业人士审核您家族名下资产的资产结构和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