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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事故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作和工资期限。
员工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合同时受伤,在员工病愈期间,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司法实践中,如果员工在停工停薪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通常会得到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因此,建议企业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前发生工伤的,劳动者在治疗、疗养期间应当尽快签订合同。
辽01民终4267号
黄燕明于2020年3月11日加入辽宁某保安公司担任清洁工,月薪2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
2020年4月24日,黄燕明在工作中受伤。保安公司没有为他办理工伤认定,之后也没有再支付工资。
2021年1月7日,委托沉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黄燕明伤情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委托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为伤残七级。
完成工伤伤残鉴定后,公司未与黄燕明就工伤赔偿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2021年5月,黄燕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事项如下:
1、缴纳伤残补助费57,002.40元;
2、缴纳医疗补助费元;
3、缴纳残疾人就业补贴4万元;
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资的两倍差额为元;
5、支付加班工资1747元;
6、支付医疗费2707元;
7、与公司解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8、失业救济金损失4887元;
9、支付经济补偿金3000元;
10、停职期间支付工资元。
仲裁委员会因黄燕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不予受理,后将案件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
1、黄燕明因工作事故受伤,经法定程序评定为七级伤残。保安公司未为黄燕明缴纳社会保险,故应向黄燕明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黄燕明以保安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保安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因担保公司未为黄燕明缴纳失业保险金,导致其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担保公司应向黄燕明支付失业救济金损失。
4、黄燕明自2020年3月11日起与保安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法院终裁:保安公司支付黄燕明解约经济补偿金3000元、失业救济金4887元、加班工资1747元、医疗费2707元、停职期间工资.72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6元,一次性伤残补贴.53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