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侵犯名誉权的立案条件怎么报警(诽谤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2024-03-15 12:58:17 围观 : 274 次

1、行为人客观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且为第三人所知。侵权人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通过言语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可以是言语上的,也可以是行为上的。其表现形式是散布、散布现有的缺陷或者其他不利于人们社会评价的事实,从而诽谤他人的名誉,使他人遭受羞辱。可谓是“以患难为难”。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律角度看,公众人物提起名誉侵权诉讼时,主观过错的认定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依据。如果没有实际恶意,即使公众人物的声誉确实受到损害,也不会受到审判。应视为侵权。这种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但仍积极追求这样的结果。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诽谤罪。过失是指您应当预见到您的行为可能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但损害的发生是由于疏忽或者过度自信造成的。例如,医院可能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无意中发布有关患者病情的信息,例如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从而损害患者的声誉。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降低了他人的社会评价,就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侵犯名誉权的立案条件怎么报警(诽谤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3、受害人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人,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那么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者。然而,如果一些文学作品在描述中侮辱或诽谤特定的人,尽管使用了代号或笔名,但读者一看就知道他们指的是谁。这显然不能通过使用代号来证明是合理的。或使用笔名否认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指定对象是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特定人,即使该人不具名,也仍然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4、从后果上看,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使受害人感受到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遭受精神折磨,遭受心理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平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折磨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受害人的主观感受。换句话说,一个人的声誉只是指社会公众对他或她的评价,而不是这个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不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就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