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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诽谤罪成立的条件和标准)

2024-05-01 22:00:12 围观 : 99 次

一、诽谤罪成立的条件《刑法》第246条第二款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构成诽谤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诽谤传播必须捏造、虚假事实,对他人人格、名誉造成损害。如果传播的内容是客观事实,即使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也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诽谤罪的对象必须是个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的对象;3.诽谤者传播虚假信息必须是直接且故意的。另外,善意的报道、爆料、批评中如果存在不实成分,也不构成诽谤。根据法律规定,诽谤罪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情节严重,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影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日常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形。诽谤罪属于“不诉、不诉”的刑事自诉案件,即被告人提出自诉后,法院才会受理案件。但是,被害人因受到胁迫、恐吓而不能提起自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通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如果诽谤行为造成“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严重损害”,例如诽谤造成受害人死亡、引起当地民众公愤、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国际关系等,即使受害人不提起自诉的,检察机关仍应当立案。公诉。2、诽谤罪与侮辱罪的区别《刑法》关于诽谤罪与侮辱罪的规定,在第246条中有解释。两种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基本相同。相同的。诽谤罪与侮辱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1.侮辱罪中,侮辱被害人的方法可以是暴力的;而诽谤不能是暴力的。2.侮辱表现为公开嘲笑、侮辱或对受害人使用暴力,使他人难堪并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诽谤必须是捏造、散布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3.侮辱罪必须是对受害人的公开侮辱,即在所有人面前;诽谤可以在私下进行,但让第三方或公众知道并以这种方式传播捏造的事实就构成诽谤。3.诽谤是否构成诽谤罪的界限。区分诽谤罪与非犯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限于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侵犯民事名誉罪不仅比诽谤罪和诽谤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要轻,而且还具有以下区别:1、诽谤罪必须散布捏造、虚假的事实。如果传播的内容是客观事实,即使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至于名誉侵权,即使描述的内容属实,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且公开会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即使描述的事实越真实,侵权也会越严重。例如,如果某人为了损害他人名誉而披露他人的隐私,披露的越真实,侵权行为就越严重。2.法人、团体、组织不得成为诽谤的对象。名誉侵权中,法人、团体、组织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例如:散布某厂产品质量低劣的虚假消息等,以通过不正当竞争摧毁对方为目的。

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严重后果,也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产品声誉罪,而不能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的要求不同。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善意的报道、揭露、批评即使存在虚假成分,也不应受到诽谤的处罚。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诽谤罪成立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诽谤他人的,所传播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个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客体。诽谤罪的行为人传播虚假信息必须是直接的、故意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前往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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