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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财产保全是什么时候申请最合适)

2024-05-16 05:40:35 围观 : 306 次

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诉讼开始前,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保护措施的总称。以保证今后判决的顺利执行。

简单来说,财产保全就是在案件开庭前或者经法院审查后在审理过程中将财产冻结并记入被告名下,使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无法转移财产。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诉前保全难度较大,诉讼保全难度相对较小。

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财产保全是什么时候申请最合适)

一、诉前财产保全简介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开始前、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担保,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这是对原告最有利的保护之一。

诉前财产保全有特殊要求:1、案件紧急,一般需要与法院法官进行详细沟通,也是诉前财产保全最关键的一点;2、提供保函和保证金,一般依赖第三方机构出具保函,费用根据需要保留的金额而不同元财产为1000元)。押金的数额由法官自行决定,不能统一确定;3、有比较清晰的财产信息,要求申请人有被告的财产信息,如银行账户、房产信息等,或者被告配偶名下的财产。

2.诉讼财产保全简介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未来判决可能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扣押等保护措施的总称。

相对而言,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核心是让法官相信保全是必要的。特别是对于被告为公司的保全,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流通,法院对公司采取的财产保全十分谨慎。

3、财产保全的作用是什么?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保全通过后,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名下的财产,最大程度保证原告胜诉后得到清偿并阻止被告转移财产。

4、他人申请保存怎么办?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逃避债务的主观意愿,有些主体被保全后确实无法生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被保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解除担保:

1.被保全人或者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解除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予。被保全人请求解除对争议财产的保全的,必须征得申请保全人的同意。

2、未及时提起诉讼:原告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3、不予受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允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将仲裁申请视为撤回;

4、原告撤诉:仲裁申请或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

5、其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允许撤诉或者按撤回处理的;

6.其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驳回起诉或者诉讼请求的;

七、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终止保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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