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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执法方式,税务总局决定,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修订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表格”的行动措施格式”推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现将简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居民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审计征收的月度、季度预缴申报表填写。
2、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修订2018年第31号)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月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兑。计算并支付回报。
3、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仅设立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征收管理的政府及计划单列市),参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企业分支机构按照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进行月度、季度预付款申报和年度结算申报。
4、企业申报各类优惠项目和扶贫捐赠等具体项目时,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项目名称填报。《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单独公布,并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更新。
五、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2020年修订)附件1同时废止。
特别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5日
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解读
按照2021年“我为纳税人办实事、为民办税便利”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提高稳定性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税务总局核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政策。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政策调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进行了多次修订,尽快打通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满足纳税人及时申报和申报的要求。享受政策。但另一方面,报表的频繁修改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纳税人适应新报表的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放管服、放管服、放管服、优化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有关要求,开展“放管服”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我为人民办实事”“纳税人春风行动”为纳税人办实事、便民办税人民网推出“修订企业所得税审核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并简化表格格式”行动措施,以减轻纳税人税费负担,提高报表稳定性,增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能力。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的便捷化、智能化、个性化,结合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审核和征收工作,重新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下简称“新版报表”),编制并签发《公告》。
2、主要变化
由于企业所得税政策种类较多,原表格采用了完整的列举列报格式,对政策的全面宣传和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方法也有缺点:一是需要随着政策变化而调整,稳定性不高;其次,对于大多数纳税人来说,展示的无关政策太多,准确性不够。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优化税务办理体验,新版报告采用了“分类备案”的设计思路。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只需填写一张主表,并在主表上填写相应的具体事项即可完成申报,进一步减轻了税负。
(1)简化日程数量
首先是删除原来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和原来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并将相关列整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中。
二是简化了《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的行号和填写方式。
(2)优化主表列
一是删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征管信息系统中现有的“预缴方式”和“企业类型”两栏。
二是删除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附加信息”栏。
三是将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的附件信息相关栏目整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的“附件事项”栏目中。
四是优化“资产加速折旧和摊销(扣除)”政策、“免税收入、扣减收入、加计扣除”政策和“收入减免税”政策的计算顺序,与年化收益的计算逻辑。
(3)调整灌装方式
第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公告事项》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法收入、加计扣除”,第8行“减:所得税免税”,第13行“减:所得税减免或在“金额”行下方增设空白明细行,纳税人按《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写优惠事项或具体事项。
二是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的“加速折旧和摊销”第1行和“一次性扣除”第2行下面增加空白明细行,纳税人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写优惠事项。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将在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公布,并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如果今后政策调整,表格一般不会修改。纳税人只需根据网站最新公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选择相应事项并填写表格即可。
(四)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减免税申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增加“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栏目,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更加准确地计算本地区分摊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额。
三、申报事项分类填写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准确分类所有预付款申报事项。纳税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时,可以按类别查找具体事项并填写。相关具体情况简述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
该表格有4个部分涉及具体申报事项,分别是“附件事项”、第7行“减:免税收入、扣除收入、加计扣除”、第8行“减:收入扣除”、第13行“减:收入金额”减税”。
1.补充申报事项:纳税人享受“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全额扣除”和“扶贫捐赠全额扣除”以及享受“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时,应在相关行填写具体物品名称及相关情况。
2、第7行“减免:免税收入、扣除收入、加计扣除”:纳税人享受免税收入、扣除收入优惠政策时,应填写具体优惠项目名称和具体优惠项目名称。优惠项目在主表第7行下排。扣除金额。免税收入优惠项目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者通过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扣除收入的优惠项目主要包括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产品收入、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小额贷款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社区家庭的劳务收入和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第8行“减:收入减免”:纳税人享受收入减免优惠政策时,下行应填写具体优惠项目名称及减免金额主表8。所得税减免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合格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项目收入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收入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收入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服务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等。
4、第十三行“减:所得税减免税额”:纳税人享受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时,应在纳税人享受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时填写具体优惠项目名称及减免税金额。主表第13行的下排。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所得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等
(2)《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
该表格中有两部分涉及具体申报事项,即第1行“加速折旧和摊销”和第2行“一次性扣除”。
1、加速折旧摊销:纳税人享受重要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其他行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海南自由贸易港无形资产加速摊销时港口企业应在表A第1行下层填写具体优惠项目及相关资产名称。
2、一次性扣除:对重点防疫生产企业,纳税人对单价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一次性扣除,单价5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一次性扣除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申请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时,具体优惠项目名称及相关内容资产信息应填写在表A第2行下一行。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今后政策调整,纳税人应按照最新分类事项《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填报。
4.网上申报智能服务
为进一步推动精细化、便捷化、智能化、专业化服务,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电子税务局等网上申报系统的智能化服务功能。一是精准分类政策,提供辅助选项,帮助纳税人选择具体项目。纳税人可以按照原来的备案习惯填写项目,无需手动填写项目名称。二是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申报系统持续提供智能识别、智能计算、智能备案的智能化服务。三是进一步拓展智能计算功能,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地方免征和民族自治区免征等政策。申报系统可以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或验证折扣金额,避免计算错误导致享受折扣不足。因此,与纸质申报方式相比,网上申报将显着减轻税负,降低涉税风险,提高申报质量,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完成预缴申报。
5、实施时间
《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实行按月预缴审计征收的居民企业,自2021年3月备案期起使用新版报表;实行季度预缴审计收款的居民企业,自2021年一季度报告期起,使用新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