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
您在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是否发现有的扣除项目可以夫妻一方全额扣除,有的扣除项目可以夫妻双方共同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这么多的分配方式如何区分?
今天小编就盘点一下,整理一下,
在小家庭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分配方式有哪些?
01、只能夫妻单方自己扣除,不能自由选择扣除的
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一名或者多名家属的赡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额为每月2000元;
(二)纳税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限额由其与兄弟姐妹共同承担,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0元。赡养费可以平等分享或通过协议分享,或者家属可以指定份额。约定或者指定分配的,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指定分配优先于约定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和数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纳税人发生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
02、夫妻可以商量,但只能选择由其中一方100%扣除
住房贷款
纳税人及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者配偶在境内购买住房的,按贷款当年发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付实际发生的利息按每月1000元计算。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性扣除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
经配偶双方同意,配偶一方可以选择扣除,且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特殊情况: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房产生的首套房贷款
办理首套住房贷款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贷款利息费用可由购房者按婚后购买的其中一套住房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由夫妻共同扣除。双方将各自购买的房屋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严重疾病的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指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后个人负担合计超过元的,纳税人办理年度结算时,实际扣除额以8万元为限。
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纳税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之一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单独扣除。
03、夫妻可以商量,且既可选择由夫妻分别按照5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一方100%扣除
儿童教育
纳税人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具体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多子女的家长可以针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例如:对于孩子A,您可以选择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对于孩子B,您可以选择双方每月扣除5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的护理
纳税人抚养3岁以下婴幼儿的费用,按每名婴儿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具体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