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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负债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常见行为。其中,随着婚姻状况的变化,夫妻共同债务尤其受到大家的关注。《民法典》在婚姻家庭部分对夫妻连带债务有详细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连带债务只会出现在离婚纠纷中。相反,私人贷款、买卖合同等案件可能会涉及更多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不仅关系到夫妻内部的责任,而且影响债权人的权利主张。那么,你的配偶借的钱需要偿还吗?
律师观点: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配偶借的钱就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1.表达共同意思。实践中,协议通常表现为共同参与、共同签署,或者一方参与另一方追认等形式。例如,双方确认购买银行贷款房屋,或者共同签署借钱经营生意,即使债务不是日常生活必需的,只要双方签字,双方都需要偿还。
2.家庭日常需要。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日常所需”一般包括支付子女教育培训费、家人生病住院时向亲友借钱、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家庭住房等。在社会生活中很多家庭中都常见。债务行为,默认为夫妻共同债务。
律师提醒:如果配偶一方签字的贷款金额明显超出日常需要,可以要求夫妻双方签字,以方便后期追偿。特别提醒贷款人,超过5万元的贷款,最好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否则,在主张权利时,你需要证明对方借钱是为了共同生活或生产需要,这就增加了你的举证责任。尤其要防止对方借钱用于赌博等非法债务,多关注借款人的借款目的和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