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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了但已过追诉时效怎么处理(追诉时效过了是不是就没罪了)

2024-04-06 00:13:21 围观 : 25 次

无论是涉及贪官的贪污贿赂行为,还是普通的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法律都规定有追溯期,追诉期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某犯罪嫌疑人犯下的罪行可能会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但五年后才被发现,法律规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法律“从宽从严”的体现。但对于贪官来说,退休十年仍被调查是常有的事。为什么被查处的贪官普遍很少超过刑事追溯期?为何被调查的官员退休多年仍要追究责任?我们先从一个案例说起。N,曾任我国西部某边境省会城市市委副书记,后担任省委副书记等职务。1998年至2018年20年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因协助承包工程、推销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以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近80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以说,退休多年后仍在调查中的案件还有不少。T是我国南方省会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15年被查处时已退休11年,查处后仍被判刑。上述案件中,N、M均涉嫌贪污贿赂行为10-20多年。那么,法定追诉期限是多长?我国《刑法》第87条规定了追诉时效:犯罪过了下列期限的,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已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已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已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已过二十年。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刑事追诉期限与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有关。上述案件N,贪污受贿数额达8000万元,数额巨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贪污、受贿数额超过三百万元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依法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贪污官员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特别是贪污受贿数额达到300万元的,法律规定的刑事追诉期限为20年。也就是说,贪污贿赂行为从发生到被查处的时间是可以追溯的。如果一个贪官贪污受贿发生在20年前,或者被起诉已经20多年了,他还会被追究责任吗?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还规定:二十年后认为需要追诉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可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仍可追究。正因为如此,被查处和免职的贪官,无论退休多少年,贪污受贿行为发生多久,仍将被追究责任。但经调查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并不多见。您同意以上分析吗?欢迎分享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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