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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酒香怕巷子深”。我们必须依靠广告来打开大门。广告是企业营销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向消费者推荐企业不可或缺的方式。但是,在做广告时必须避免虚假宣传。有时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提供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信息,导致顾客或者消费者的误解。虚假广告不仅违法,而且还可能构成犯罪。
那么虚假广告罪是如何认定的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犯罪对象
侵权对象是国家广告经营管理系统。
犯罪行为是广告。2.犯罪的客观方面:
行为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利用广告虚假推销商品或者服务。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所谓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所谓广告经营者,是指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所谓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受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4.本案系故意犯罪
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广告不实,故意进行虚假宣传。
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有营利目的,但其他动机不影响本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