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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故意隐瞒行程、制造、传播疫情谣言,你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四川在线记者张廷明近日,四川绵阳警方、南充警方发布的三则警方通报引起不少网友关注。1月23日,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发布通报:冯某某从省外中风险地区到达涪城区后,知其健康码已变为黄码,被有关部门多次短信提醒。因未向社区举报,被处行政拘留5日。无独有偶,1月29日,南充市蓬安县公安局通报称,相如街道办事处居民陈某返回蓬后向社区举报时隐瞒了境外旅行史。县公安局相如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月27日,绵阳江油公安分局发布消息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疫情相关信息:“我借用了别人的健康码和行程码从高风险地区回家过年。”经警方调查,上述信息系当事人欧某的虚假言论。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裁定,判处欧某行政拘留5日。疫情期间,故意隐瞒行程、散布疫情谣言的人可能面临哪些法律处罚?为此,2月4日,四川在线记者邀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小彪、四川英灵合时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曾文忠为大家分享这三起疫情事件背后的法律法规。故意隐瞒行程一般会被处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最高刑罚可能是死刑。“一般来说,故意隐瞒行程会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曾文忠介绍,一般来说,情节较轻的,《治安处罚法》适用。《刑法》仅适用于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曾文忠介绍,当事人故意隐瞒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可能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单位、实体》第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规定。中华民国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检测、样本采集、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另外,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紧急状态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给予警告或者不予执行的罚款。2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文开头的两个案例,由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适用《治安处罚法》。”曾文忠说道。曾文忠进一步解释说,如果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疾控机构提出的防控措施,造成传播或者传播风险的,可以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传染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如果明知自己被感染,故意隐瞒,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可能构成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和危险方法]《刑法》。治安犯罪].
”曾文忠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最高刑可能是制造、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谣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制造、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谣言的,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断什么是谣言。”陈晓彪告诉记者,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更多地使用“虚假信息”的表述。现在人们普遍认为,谣言属于事实陈述,而言论则是个人情感的表达。只有有关疫情的虚假信息,只有事实陈述才可能构成谣言,而纯粹表达意见属于言论自由,是被允许的。“根据警方通报,上一篇文章涉案人员欧某的言论应该属于虚假陈述和谣言。”陈晓彪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散布谣言的处罚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010-等记者查到《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谎报危险情况、警情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现在正在对欧某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发现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他可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陈晓彪介绍,根据《刑法》第291-1条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危险、灾害、警务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陈晓标还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刑法》号文件,如果有组织或者教唆人员传播在信息网络上滋事、滋事等,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号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犯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