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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向处罚机构所在地交通管理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交通违法行为投诉,应当向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处罚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1、可以向交通管理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可以向处罚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诉通过后可以取消违规记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67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68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记录、处理的交通违法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交通违法行为可以申诉的情况如下:
1、车辆有甲板;
2、重复录入;
3、电子警察抓获的违法记录不清晰;
4、避开特殊车辆;
5、避免故障、事故、违章车辆;
6、视线被大型车辆遮挡;
7、信号灯故障;
8.未知标签。
交通违法申诉期限为六十天。
我提醒您,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出具的处罚决定书。
《行政复议法》第9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构成犯罪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天的情况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