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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限制减刑什么意思(死刑限制减刑什么意思)

2024-03-10 02:59:31 围观 : 680 次

来源:大律师网

死刑包括缓期执行和立即执行死刑,因此两者是一种归属和归属关系。死刑缓期执行和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死刑和缓期执行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欢迎大家阅读。

死缓限制减刑什么意思(死刑限制减刑什么意思)

死刑和缓期执行有什么区别?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修改形式,不属于一种单独的刑罚类型。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处罚执行方式等方面的差异。

一、从适用条件来看,死刑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极其严重的犯罪,一般是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情形。该罪适用缓刑。执行,但有法定或者酌定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2.在审判程序上,被判处死刑的人,无论是否上诉,都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被判处死刑的人,必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无论其是否上诉;

三、在刑罚执行方式上,判处死刑的罪犯一律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将二年减为无期徒刑。刑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犯罪,经证实属实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死刑限制和减刑适用什么条件?

限制换相并不意味着不能换相,必须严格控制换相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范围。

《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累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放置危险物品等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有组织的暴力犯罪。对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和其他情节,同时决定限制、减轻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减刑并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间,死刑应视为不减刑。缓刑罪犯必须严格控制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适用于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或者有组织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和其他情况,依法减刑二年缓刑后限制实际执行。

首先是对犯罪情节的考虑。犯罪情节是指犯罪情节,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这里考虑的是量刑情节。具体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和方法、犯罪动机、犯罪对象的具体情况、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犯罪的影响等。

二是人身危险的认定。人身危险最基本的含义是指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在刑罚领域,最难把握的是人身危险。它是一种推论,带有浓重的主观主义色彩。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行为人的言行(即其言行中所体现的对社会有害的思想品质)、行为人的年龄、心理生理状况、个人气质、经历、道德等。观念、教育程度、犯罪前的表现、犯罪后的个人态度以及犯罪人的存在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

三是其他因素。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否获得了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了解以及犯罪影响范围内的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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