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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了了解停职的好处和坏处,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停职?
答: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停职并不是指暂时不工作,而是暂时不发放登记证、暂时不发送档案、暂时不转移户口。下面分析一下暂停就业的利弊。
暂停雇佣的好处:
1.申请延期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免费托管。休学期间,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福利,可以免费获得有关就业部门的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其最根本的好处是:
(1)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有就业愿望但暂时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的后顾之忧,缓解了严峻的就业现实给他们带来的身心压力和负担,他们可以充分利用政策提供的时间和空间,通过更多的尝试和练习,逐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最终实现成功就业。
(二)准备升学(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公务员考试的毕业生,因考试、入学(申请)与毕业离校存在“时间差”,申请延期就业可以让学生更容易集中精力复习或安静等待公务员招聘结果和通知,无需因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而分心。因此,就业确实存在困难,而准备升学或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毕业生是暂缓就业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但目前,也有一些毕业生对停职政策的认识和使用不正确。他们可能因为不敢主动面对社会、不愿意找工作,或者不愿意将档案、户口迁回原籍地而申请暂停就业。申请停职。大部分学生误将“对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暂时免档案保管、保留户口”政策的初衷,当成“因可以自由就业而暂时不就业”的实际出发点。档案保管和户籍保留”,误认为是。以暂停就业作为非积极就业的跳板,背离了暂停就业政策的初衷,本末倒置。
2、无论停职原因如何,毕业生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停职不是长久之计。毕业生在申请延期就业前,应特别关注延期就业可能带来的影响:
(一)无法取得工作经验的。在就业过程中,与其他就业群体相比,大学生最大的劣势就是缺乏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是很多雇主特别看重的招聘条件。只有真正踏上工作岗位,才能获得真正的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从而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和职业选择积累竞争筹码。暂停就业永远无法弥补“缺乏工作经验”的先天缺陷。
(2)在与应届毕业生的竞争中处于被动。当年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来年与更多应届毕业生竞争工作时,将处于劣势:一是知识结构更新落后一步,在工作中不具备优势。他们缺乏丰富的经验,缺乏过硬的技能。竞争力;其次,用人单位容易产生学生能力差的先入之见,进一步降低了就业成功的机会;第三,暂时停职的学生虽然在就业过程中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应届毕业生。一些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在招收公务员或者职工,而且只招收应届毕业生。就业被搁置的学生经常因为无法满足这些条件而被拒绝。
(3)缺乏工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临时延期就业期间不计算工龄。与已就业的毕业生相比,申请临时延期就业的学生在工龄计算上会损失一些时间。还会导致同级职称评定时间推迟,从而影响其今后的工资、福利等福利。由于临时停职期间不能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因此停职毕业生不能享受职工应有的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
(四)申请休学的毕业生必须定期向学校报告个人情况,党员必须提交思想报告,参加组织生活。这也会给就业被搁置的学生带来一定的不便。因此,毕业生在选择推迟就业时应谨慎。如果有机会,他们应该尽快找到工作。成功就业和职业选择的真正出路是在就业过程中勇于面对社会挑战,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实际就业中磨练自己,尽可能多地获得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
暂停雇佣的缺点:
1.毕业生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工作者。他们的身份比较尴尬,导致一些文件或者证书无法申请。如果您需要申请这些文件,您仍然需要取消延期。
2、推迟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了应届毕业生的最佳就业期,将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他们不仅可能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要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3、临时停职期间不计算工龄。
1、时间:一般为毕业当年5月份(以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2、加工程序:
(1)填写《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及交易所所在部门;
(二)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各部门于6月初通过互联网报送本部门就业计划并报送《暂缓就业毕业生汇总表》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报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省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批准;
(三)获批的学生于6月下旬到所在院系签字《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及《暂缓就业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学生应保留协议副本一份;
(四)暂停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将于7月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转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1、时间:毕业当年8月至期满前(有两年停职,如2015年6月毕业,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注销)。
2、加工程序:
(一)《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经院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同意;
(二)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到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取消停职手续证明;
(三)学生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及学校出具的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停职手续,领取:010-;
(4)户籍已转移到学校的学生,请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电话:《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已办理解除停职手续的学生党(团)员,应到学校党办(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电话:《就业报到证》);
(六)被取消休学的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取消休学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至注册证明上的注册单位。
如果学生在毕业前五个月遇到以下情况,建议申请延期就业手续:
(一)参加公务员考试并已获录用通知,但尚未收到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的;
(二)参加专项考试并已知自己已被录取,但尚未收到所申请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的;
(三)接收单位已正式落实工作(单位已办理人事档案和户籍指标),并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户籍指标尚未落实。
(四)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参加“三拥一帮”计划的毕业生,应到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五)其他情况,由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处理。
申请暂缓就业并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但工作单位无权接收人事档案和户口,但希望将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广州的学生,可以向广东省人才市场申请人事代理机构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后,到广东省人才市场出具录取通知书。凭此录取通知书,可到省高中取消暂停发放成绩单,并将在校户口迁至人才市场。市场。详情可登录广东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了解具体流程及网上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将协助和指导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