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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呢(刑事自诉案件的种类)_重复

2024-03-22 06:23:31 围观 : 104 次

1.通知后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依诉办理案件,是指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才受理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呢(刑事自诉案件的种类)_重复

法院审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和诽谤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虐待罪

4、贪污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轻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处罚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罪

2、非法侵入住宅罪

3.侵犯通讯自由罪

4.重婚罪

5.遗弃罪

六、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七、侵犯知识产权罪

8.属于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3年以上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是指公安机关、检察院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此类自诉案件要求公安机关、检察院对被告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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