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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分居两年,一方提出离婚,却仍被拒绝离婚?在我之前的文章中,我已经对两年多的分离做了详细的解释,想必大家都明白了。《婚姻法》规定,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并且必须持续。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持续两年以上,且分居时间连续,除非双方自愿离婚,只要双方同意,法院就很难采信。对方不承认分居已超过两年。那么分居两年的证据怎么准备呢?
您只需要准备两份证据
一是证明你们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二是证明你们已经分居两年以上。仅仅依靠口头陈述,你无法让法庭判定你们因感情不合而分居超过两年。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来说,最好有书面编号《夫妻分居协议》,因为它可以直接证明所有关键内容,签字后对方很难否认;
如果对方拒绝分开,则邮寄《书面分居声明》。寄出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分居声明”,并保留邮寄收据和签名记录,以便计算分居时长;
如果因租房子分居,必须以自己的名义签《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还必须保留租金过户凭证、租金过户凭证、租金收据、租金发票等,因为租赁合同、过户凭证等、房东声明等材料可以用来证明您确实是独居;
如果仍担心证据不足,可以与最好的朋友、同事、朋友住在一起,并安装监控;
其中,更重要的是保留能够证明夫妻感情不和的材料,比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材料。在你们还能正常沟通的同时,也要学会主动引导对方讨论分居和情感不合的问题。这些都是诉讼离婚时非常有利的证据。
分离不一定是坏事。能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认真反思,考虑接下来的日子要怎么过?很多家庭生活不和谐是因为缺乏沟通,也有一些是因为双方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不正确。如果还有和解的可能,那就给自己和对方一个机会。因为并不需要离婚才能获得幸福。如果实在无法继续生活,就尽快结束痛苦,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