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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湖南省首座生态环境损害补偿公益林在益阳沅江市聊夜湖公园奠基。这是湖南首例生态环境破坏集中替代修复案例。利用公益林作为大气污染的替代修复。造林成本由元江市3家破坏大气环境的企业承担。
红网时刻新闻3月23日讯3月23日,记者从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湖南将继续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补偿制度。组织开展线索排查,深入开展案件实践,切实加强宣传落实培训,多方面推进相关工作。
完善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写入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2022年湖南省***工作报告。经过试点试点,现已成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环境有代价、损害有承担”为基本原则,以“补偿到位、恢复有效”为制度建设目标。案件线索筛查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
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处处长贾建旺介绍,今年湖南将采用市州以单位、季度为时间周期,重点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是主要领域。通过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发现问题;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资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各类资源环境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信访、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7个渠道,定期组织对单位或个人进行举报,排查违法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形成案件线索清单。对符合赔偿条件的,按照“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和“赔偿全部赔付清”的要求,及时进行损害赔偿。予以实施。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立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89件,结案474件,涉及赔偿金额.39万元。恢复地表水314.22万立方米,土壤45.48万立方米,清除固体废物9.77万吨。实现全省14个地市、122个县市立案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