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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实施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2024-04-16 16:58:18 围观 : 743 次

相信很多80后、90后小时候都看过一部叫《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电视剧。这部电视剧通过编剧高水平的剧本和演员精湛的演技,向观众展现了极其真实的家庭暴力场景。很多朋友都留下了童年的阴影。家庭暴力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人们常说:“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家庭暴力是不可原谅的”。全国妇联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30%的已婚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主要是女性,但也有一些男性。日常生活中,当邻居发现家庭暴力并试图制止时,施暴者往往会借口说:“这是我自己的家务,不需要别人参与。”邻居们也明白“清官难办家事”。就是这样。对于这种“家事”真的没有法律限制吗?肇事者真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

1、民事责任

家庭暴力的实施者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民法典》第1079条: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家庭关系中夫妻之间发生家庭暴力的,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可以依据本款规定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无过错方,即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请求权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79条和第1183条分别构成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要件。

2、行政处罚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为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该规定的出台,成功填补了家庭暴力法律责任方面的一些空白:发生家庭暴力时,夫妻双方尚未离婚,一般无法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人身损害的家庭暴力一般不能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刑事索赔权。行为人有惯常实施暴力行为且损害不严重的,可以依据本规定主张处罚。

3、刑事责任

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暴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造成轻伤、重伤、死亡等的,可以依照《010-》第232条、第233条、第234条、第235条的规定,直接以故意杀人、过失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在媒体曝光的大量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人大多是女性。由于女性有身体上的弱点,女性在家庭私人领域很难实现性别平等。同时,家庭生活是最私密的区域。大多数执法人员没有执法动力,执法成本和风险也很高。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执法不严和违法行为有罪不罚。施暴者一次次被纵容施暴后,会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在面对加害者时,受害者不应该有耐心,应该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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