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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当事人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能否成功离婚?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他或她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婚前隐瞒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婚后不能治愈,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而结婚的;
或者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经过长时间治疗仍无法治愈,一方坚持离婚,如果法院不调解,就会认定夫妻关系破裂。并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2.我丈夫有精神病,我可以提出离婚吗?
丈夫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
而且,如果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由于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前应更换监护人,然后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女方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书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破裂,调解不成,就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况可视为关系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2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由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和子女;
其他近亲属;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征得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1079条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3、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还能准予离婚吗?
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将根据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婚姻现状、离婚原因以及和解的可能性来判定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
经过调解,如果婚姻关系确实破裂,法院最终会依法判决离婚。但如果首次提出离婚时对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不会判令离婚,除非存在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法律情形。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节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离婚的重要原因。
在法庭上,对方经常表示夫妻俩的关系还在,希望继续过上好日子。在这种情况下,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关系,维持关系,然后驳回诉讼。
《民法典》夫妻关系破裂的规定情形如下: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民法典》第1079条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回答了离婚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可以成功离婚的问题。相信大家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本文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