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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将按照兼顾儿童、妇女、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财产该如何分割?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分配为婚后一人财产的一半,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按照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2、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双方所有。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承担了较大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且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应当赔偿对方。
3、离婚时,一方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提供适当的帮助。具体措施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分析:
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收入;
知识产权收入;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注明属于一方的除外;
其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伤而收到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必需品;
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军人伤亡保险、伤残津贴、医疗和生活津贴;
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向双方明示该赠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个人财产因物质形态变化而取得的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属于个人财产;
再婚或再婚前的财产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为个人财产;
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双方共同支付抵押贷款,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将返还对方已支付抵押贷款一半的金额,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