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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所说的具体犯罪的法律规定包括刑法的规定和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今天,嘉定区刑事律师主要为大家带来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非法拘禁罪的相关知识。
一、刑法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可以剥夺我国的政治教育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索取债务为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从事国家机关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共同犯罪量刑的指导意见。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如果一人受重伤,可以通过在三至五年监禁的范围内确定量刑的影响来确定起点。
(3)如果一个人死亡,量刑起点可以在10至13年监禁的范围内确定。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伤亡后果等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量刑幅度和确定基准量刑。
对于多次非法拘禁的,应当将非法拘禁的次数作为加重处罚的事实,并将非法拘禁的次数作为调整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一)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采取强制管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扣押他人或者以非法扣押他人财物的方式追缴债务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否则将被拘留或罚款。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扣押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认定问题。
为正确适用刑法,如何将非法拘禁他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现解释如下:
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最高国家人民对于检察院进行关于渎职侵权犯罪问题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国家工作人员的案件(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研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器具、捆绑等不良手段,或者殴打、侮辱、谩骂他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4.非法拘禁,致使被拘禁人自杀或者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6.司法人员明知一个人没有违法却非法拘留他;
7.非法拘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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