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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婚假是多少天?
我国《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岁,女不得早于20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初婚才算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的夫妇,可在法定婚假三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周婚假,共十天。双方都可以享受,一方也可以享受。额外一周的婚假。工资和奖金将照常支付。使用。逾期育儿假的工资和奖金照常发放,奖金数额由受聘人所在单位确定,但奖金数额不得低于同期同类人员平均奖金。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高龄生育的,男用人单位给予7天哺乳假,女用人单位额外给予30天产假。如果不能增加产假,她将获得一个月的底薪或实得工资作为奖励。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参保的,按照保险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仍发工资,其他福利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2、婚假工资如何计算
婚假、旅游假期间,继续发放工资,即带薪休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享受规定的最长3天婚假外,晚婚者还可额外奖励7天婚假。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婚假期间工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谈判的结果应该是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月工资的70%确定。
3.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到晚育可以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的,可以享受延长婚假、产假或者其他待遇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未提及婚假天数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工会工资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通知》仍然适用。因此,一般情况下,婚假为1-3天,不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可根据距离给予额外的出差假。
原劳动部1959年6月1日发布中劳信字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职工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婚丧假的,仍发工资。该办法试行期间,有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异地工作,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后,职工本人需出城奔丧。没有出差假,给员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