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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诉讼程序包括未遂、暂缓执行和其他情况。因此,犯罪的停止和犯罪未遂都是未完成的犯罪形式。那么,什么是犯罪停止,认定犯罪停止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犯罪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伟强律师事务所詹金金律师答:
犯罪停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愿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预防犯罪后果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没有造成损害的,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犯罪缓刑的判定条件:
(一)犯罪过程中必须制止犯罪的;犯罪的停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准备期间、犯罪实施期间、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犯罪完成期间。
(二)犯罪必须自动停止或者犯罪后果必须自动防止的;犯罪自动停止,是指行为人停止不符合自己意志可以实施的犯罪活动,表现为行为人在很可能自行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
犯罪必须完全制止或者犯罪后果能够自动有效预防的;犯罪必须完全停止,意味着行为人已经放弃了完成犯罪的想法,不再实施犯罪。
詹金金律师分析:
对于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所谓犯罪,是指实施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所谓开始,是指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的开始。构成犯罪的要件的行为,由刑法分则规定。因此,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构成要件,应根据刑法的专门规定而定。但由于刑法的规定只是抽象性和原则性的,在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时,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来考虑。
(二)犯罪尚未实施的;它可以对应既遂犯罪的概念,可以适用于结果犯罪、危险犯罪、目的犯罪等多种犯罪。也就是说,认为犯罪不成功,是指该犯罪行为不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
因非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的。
所谓犯罪分子意志之外的原因,是指违背犯罪分子原意,使他客观上无法完成犯罪或者主观上感觉无法完成犯罪的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有:
1.行为人本人以外的实际障碍,如受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挠等。
2、行为人本人缺乏完成犯罪的能力,如体力不足、经验不足等。
3.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是错误的。例如,认为危害后果已经发生而离开现场,但实际上危害后果尚未发生等。
在犯罪准备过程中,如果行为人在开始实施犯罪之前就停止了犯罪行为,则属于准备状态的停止。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在犯罪过程中停止了犯罪行为,就是刑事执行形式的停止。
执行完毕后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但在犯罪后果发生之前,行为人自动有效地避免了犯罪后果的行为。未遂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执行完毕之前停止实施犯罪行为,这当然也防止了犯罪后果的发生。
按照发生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可分为初步暂停、未完成暂停和未完成暂停。
1、预备性停职,即发生在准备阶段的停职,如杀人偿付后的停职。
2、完成前的中止,即行为完成前发生的中止,如行为人基于受害人的劝说而停止犯罪行为。
3、执行完毕中止,即犯罪行为结束时发生的中止。比如投毒、杀人等。
(2)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行为终止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被动戒烟。被动停止是指自愿放弃犯罪行为。
2.主动悬挂。积极中止是指在行为已经完成但后果尚未发生时,有效防止后果发生的中止。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亲自办理了数十起大小案件,包括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等。我经验丰富,能够思维活跃、逻辑严谨、办事效率高。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个客户的案件。认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