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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收费的意见建议怎么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律师收费的意见建议怎么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此种律师,显然属于不负责任。
法律援助本应属于民生事项。但这类案件,律师没有钱可挣,只有司法行政部门给的那点可怜的补助。所以,律师心理上并不很积极。
对律师而言,时间就是金钱。律师收费很多以小时计,并不愿意牺牲时间,来投入到法律援助案件中。接受这类案件的律师,很多属于案源不足,“被迫”接受;心理上不情愿,却又好高骛远。
有的律师干脆作为一项任务,被动接受,消极应对,更不要说研究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了。对于接待当事人,当然也是能省则省,能消极则消极,能敷衍则敷衍。
这种情况下,并没有相应的激励、约束、评价机制。对于当事人来说,碰上这样的律师,要么要求换(患难之下其实基本没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要么只能被动接受。
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既然愿意承担这项工作,就应当像对待那些非法律援助的事项一样,尽心尽力地完成工作。这是一名律师应有的素质。
就提问者提出的法律援助律师对这几个具体问题的态度,我的看法如下:
1、本人在执业过程当中也常常会遇到代表委托人与对方律师谈和解方案的情况。为什么由自己律师与对方律师谈和解方案呢?简单说,就是大家都是法律人,对有关法律规定都很清楚,谁也无需在法律上忽悠对方,而且各自都知道自己当事人一方在这件事上的弱势和优势,可以比较理性地考虑问题。当然也会有那种蛮不讲理的律师。
英文世界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射杀信使(shoot the messenger)”,意思就是当我们听说一个坏消息的时候,我们会因为不喜欢这个消息,而连带地想要把带来消息的人给干掉。这就是为什么常常当事人对自己的律师与对方谈的和解方案不满意的原因。
既然是和解、是协商,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都要有必要的让步,大家都不让步,就无法达成和解协议,总希望对方让步,也不可能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一旦达成了,当事人往往又有失落感,认为自己让步太多了。于是就怀疑是不是自己的律师能力不强?自己律师与对方串通损害自己的利益。
而且与对方谈和解方案往往费时费力,再加上前面说的不讨好,整个就是受累不讨好。因此,有些律师拒绝做这项工作也是情有可原。
2、律师不对案件的胜诉做百分比预测是符合律师执业规定的。但是,律师完全可以分析己方证据被法官采纳的可能性,可以分析己方证据的证明力的大小。
3、提问者遇到的这位律师的做法并没有错。担任法律援助的律师往往都是些职业经验并不丰富的律师,因此,他们可能怕出执业过程中出现纰漏,所以都比较谨慎。
再说个小事:五一节放假的最后一天,我到所里,听到有人在接待区大喊大叫,我过去一看,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女当事人,她喊“我都等了四个月了”。我只听清这一句,其余的喊声就是西斯底里的狂喊。直到后来是110的警察到了,情况才缓和了。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律师是什么?就是要谨慎地对待当事人,谨慎地对待当事人提出的一切问题。
法律援助,本是面对有困难,有需要的群体实施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的,受司法部门委派,如果是一位有良知,有责任心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应该尽心尽力为服务对象献计献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争取获得更大的利益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因为“免费”而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真的对不起自已的职业,也有失于民众对法律工作者(律师)的信任,从而涉及影响到整个司法战线的信任危机,而不是个人行为的问题了,所以,建立建全司法援助,不是挂个牌子,摆个面子,吸引案子,然后是无钱不为,为而不专,专而不负的拖沓态度,更不要一切向“钱”看,法律工作者(律师)办案需要钱,但法律不是市场买卖,有的诚信、名誉比金钱更重要,为什么英雄、见义勇为者不留名,面对金钱不动心成为人民心中高、大、上的人物,而敛财贪钱者则成为渺小可耻之人就是这个道理。愿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要坦开胸怀,为需要求助的人民群众服务。
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我不是律师。做人首先要学会以己及人!比如说你自己是一个援助律师你会怎么做?一次两次无所谓,就当做善事,长年累月呢?律师大多没有固定收入,他们也要养家糊口,而且,做援助律师的大多没什么案件,或者刚考取律师照的律师,大家都很忙的,谁有心情老是做一些连电话费,路费都要自己出的无偿援助?我也是一个农民,学历不高。但是我知道人总是要靠自己,现在的时代网络发达,什么资料找不到,诉状不会写,不会上网抄一份?再不会去法院看看范本,要什么证据自己收集,收集不到写申请请求法院去查,自己的案件和什么法律相关就看什么法律,边打官司边学,遇到什么问题上网搜一下看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刚开始我打官司花了一万多请了一个律师,开完庭出来说这场官司输了九成,我不信邪,王炸在手会输?在我和妹妹的努力下,历时三年才最终打赢官司。目前独立完成五次诉讼,而且是完全胜诉。我不是在炫耀自己多么厉害,而是告诉大家我也是从零开始,一步一步走过来,打官司也不是一件什么高大上的事,我能做到的你也可以,人最终还是靠自己!
没有看到案情,不清楚案件的复杂程序,不好任意回答。只能给一点意见供答主参考。
1、请交警队组织调解。如果对方愿意谈,可以谈成就不用走司法程序了。
2、了解当地法院的起诉程序,应该不会太复杂,提交材料,提起诉讼就成。
3、有没有人伤亡。这个很重要,如果有人伤亡,还是花点钱请律师吧,这个很实际的。
4、只是财产损失,把所有的证据都带上,如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都带上,在当地发院立案庭立案。
5、如果有人伤亡,又确实没有钱请律师,你自己先读读《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并向法院申请立案。
6、如果对方有买保险,连保险公司一起起诉。
7、人伤亡的话,且对方没有保险,向交警申请救助基金。虽然少,但有点安慰。
8、法院判决或调解后要立即申请执行。
如果以上的信息都没有用,对不起,请忽略本回答,向更有水平的人请教。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律师收费的方式中,有一种方式叫风险代理。
简单说,就是事先不收费,但约定以最终当事人实际获得的经济赔偿为基数,以一定的比例,在事后收取律师费。
可以与中意的律师协商采取这种收费方式,但这种收费方式会比事先收费的方式,收费标准高。
律师身处是非之中,难免被当事人埋怨,但是律师还是要为人正气,把业务学扎势,对当事人负责。不可否认,律师行业里有些律师的确不咋滴。
收入就因人而异了,总体被公务员高点
谢邀
话不多说,单刀直入。
1、从我个人经验而言,律师不是容易被骂的职业。个人认为谩骂出现的原因有二:立场不同、误解,执业过程中只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执业,被误解、被骂又何妨,但求无愧于心。
2、到底能挣多少?在我接触的同行里,从几万到上亿的都有。
现实生活中,律师职业应该是个不太招骂的职业,本身社会、群众对这个职业的关注度、了解度就不高,加上厌诉传统及法律意识不高,大多数人与这个职业接触也很少,被骂的机率也小。就本人而言,迄今未被当事人骂和投诉过。当然,被骂、被投诉的律师还是有的,只不过比例很小。
网络空间中,被骂的概率就很高了。毕竟键盘侠太多、无知无聊闲得慌的人多,随便哪个律师发的微博、头条或回复,下面都很可能有质疑、谩骂、无端指责的声音!
顺便再说一句,那些还在骂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人,拜托以后不要再说这种无脑、幼稚的话了。我倒是想吃双方,可律师没那个条件和机会的啊!不排除有个别律师有这种行为,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全国三十多万律师,出那么几个奇葩也是排除不了的。更何况,如果吃了双方,这是违法违规、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只要被投诉,分分钟会被秒,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违法违规成本太高,绝大多数律师是不屑去做的。
律师只是为一方当事人辩护,这让律师未能取得如法官、检察官、警察那样备受尊敬的地位。有这样一个段子。
一位名律师正在口授打字员给另一律师写封信。
“信的开头怎样写?”打字员问,“是尊敬的先生吗?照惯例?”
“尊敬的?他是一个十足的滑头和骗子,不过,不能这样称呼。要么,就称作亲爱的同行吧!”
这个段子有点律师自嘲的味道,但是,律师想要让人尊敬,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容易,毕竟律师只是为一方当事人服务。
约翰·昆西·亚当斯有一个著名的断言:“即使是最清白无瑕的生活,也无法保证律师不受其他公民的仇视。”
从这意义上讲,律师是一个比较容易被骂的职业,至少会被对方当事人骂。另外,他也可能遭到公众骂。
2017年4月25日,白银案嫌犯高承勇唯一的法援律师朱爱军接受采访时表示:“出于保障嫌犯的辩护权利,我被指定为高承勇的唯一法律援助律师,出发点在案件侦查的对立面,防止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瑕疵或其他问题。”这句话的潜台词很像是在说,没有律师愿意主动为这个杀人狂魔辩护。为什么因为可能被公众骂?当然,律师因为坏人辩护被公众骂是法律的悲哀,但是,你不能要求每个普通人都能站在法律人的高度认识律师为坏人辩护。
最后,律师也可能被自己委托人骂。在法庭上用于裁判的“事实”不可能是你所经历的客观事实的重现,只能是事实碎片(证据)的重构,这让再高明的法官都可能判错案,也让律师可能无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律师是一个很容易被骂的职业。关键是,作为律师不要轻易被别人骂所左右,毕竟很多人是因为不知道法律运作原理才骂律师。
请不起律师可以不请,自己想办法把应当收集的证据全部收齐,并用A4张一张一张的粘好,分门别类,制作好证据目录(或清单),注明每一证据所欲达到的证明目的。至于诉状可以在网上寻找模板,进行套用,或请周围的有一定文化的人代写即可。不要把它看得很神秘,江湖一张纸,戮破不值半文钱。写诉状时应先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越详细越好,通常应包含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等。
其次,就是写明诉讼请求,也就是法院给你做哪些事?一般分序号陈述,如“一、请求判令……,二、请求判令……”等等。
再次,就是事实与理由部分。这一部分就是围绕你的诉讼请求而设立的。在该部分中,你应当言简意赅,有理有据的阐明你为何要行使诉权,请求人民法院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这一部分是诉状中的核心部分,当认真,细致,力臻完美。
最后,就是身份证明复印件,有了这几样东西后,一般都可以立案了。
因为个人经济原因而请不起律师,这种情况还是很常见。除了委托律师,还有以下方式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1、申请法律援助
法院援助的当事人是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当然,并非所有的案件都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所以,自己前往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是否属于范围援助范围,以及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如果符合法律援助,则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也都是律师事务所律师。
2、律师咨询
免费咨询的有,付费咨询的同样很多。若是案件比较复杂,建议找律师进行付费咨询。付费咨询相对于案件代理,那费用是少了很多。所以,可以将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前往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进行当面沟通,由律师为你分析案件情况,也可以将自己所认为的难点或疑点向律师咨询,由律师进行解答。
3、律师代书
法律诉讼存在起诉状,答辩状,法律意见等等各种文书,若是自己因为不具有法律知识而无法草写相应法律文书,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书。
虽然每个地区都有律师收费指导标准,但是律师收费还是因律师个人而异。所以,有收费贵的律师,自然也有便宜的律师。若是通过这些无法解决,但因为案件是属于必须委托律师的疑难复杂案件,是否通过亲朋好友筹集律师费,则由个人考虑。
谢邀!打官司是否请律师,在于自己选择,假若,请律师,自己请不起,可到当司法行政部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 是否请律师,一是要视案件情况,二是要视自身经济承受能力,三是有些案件,如果自己略知一些法律常识,可请可不请。 律师是,以专业知识为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门群体,通过服务,收费养家糊口,近年,由物价上涨,律师服务收费“水涨船高”。相对来说,请律师是有一定因难,请与不请,视自己情形而定。 简答如上供参考。
如果有证据就能打赢“官司”,这话似是而非。这话就像是说,只要有药就能治好病一样。生活当中没有人会拿自己的健康作实验,无论有了什么病,都自己靠看医书,来买药治病。
那么为什么,总有人鼓吹只要自己了解法律,熟悉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自己打官司(民事诉讼)呢?因为我国的民事法律文字、语言并不深奥,有初中水平的人就可以大致理解。所以,许多人对于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总是不以为然,认为是白赚别人钱。如果真是这样,你不自己干个律师,总比在这里写东西来钱多吧?
回到我们的话题。
我并不反对当事人自己打自己的官司。但是,不知各位是否考虑过,付不起律师费的人,绝大多数有能力(包括学习法律知识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和陈述能力)自己打官司吗?如果他们有这些能力,他在生活中会是怎样的,正常的律师费他会付不起吗?
诉讼的复杂,仅举个小例子说明,某人欠你钱,可能是借款;也可能是他把你的车撞坏了,应当赔你钱;也可能是欠你货款;还可能是你存在他那里的钱,他应当还给你;还可能是他捡到你掉的钱,应当还你;又可能你为他办事,为他垫付的钱;有可能是你把房屋出租给他,他应当付你的租金。还可以有其他许多可能。
如果你起诉到法院,法官会关心你们之间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并据此认为你应当有什么样的证据。对于这些,一般人看看《合同法》《民法总则》也未必搞的清楚。
没能力自己打官司,又付不起律师费,怎么办?悟空问答就是一个免费咨询的平台呀!利用这个平台要注意两个问题:1、要说清楚你要咨询的问题;2、仅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
另外,我国有司法援助制度呀!关于司法援助制度,各位可以百度。
再有,如果涉及到争议金额较大,也可以委托律师风险代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收费的意见建议怎么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收费的意见建议怎么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