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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界定及赔偿标准(工伤的界定及赔偿是什么)_重复

2024-04-11 23:11:15 围观 : 321 次

近年来,随着各地的蓬勃发展,大批农民工进入城市加入建筑队伍。然而,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不仅在讨要工资方面遇到障碍,而且受伤后也不知道如何进行赔偿。您甚至可能遭受不公平的补偿。主要是因为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用人单位没有与受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也由用人单位保存,工作过程中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因此,当劳动者受伤时,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就很难认定工伤。

伤认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工伤的界定及赔偿标准(工伤的界定及赔偿是什么)_重复

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执行工作职责时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伤害的;

患有职业病的;

出差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

原军队服役的职工,因战伤、因公负伤,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职工,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项情形的职工,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害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除残疾福利金之外的工伤保险福利。

《******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行塔字10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死亡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认定的有关规定。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1、1-10年级一次性伤残补助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因工致残的职工,被认定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的,一次性残疾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个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个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个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个人工资21个月

5级伤残:个人工资18个月

6级伤残:个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个人工资13个月

8级伤残:个人工资11个月

9级伤残:个人工资9个月

10级伤残:个人工资7个月

个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内支付的平均月工资。如果我的工资高于协调区员工平均工资300%,则按协调区员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我的工资低于协调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协调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1-6年级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号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认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如下:

一级伤残:个人工资90%

二级伤残:个人工资85%

三级伤残:个人工资80%

四级伤残:个人工资75%

5级伤残:个人工资70%

六级伤残:个人工资60%

阐明:

1、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有困难时支付。实际领取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3、5-10年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个金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没有统一标准《工伤保险条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制定。一般是按照个人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计算的。可以到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询。

4、停薪期间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间和工资保留,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无薪裁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损伤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区级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停工期间的照顾和工资保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停薪期间需要照顾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单位不安排护理的,单位支付护理费。

6.伤残评估后的护理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因工受伤的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等级,确认需要日常护理的,每日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基金。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工资50%

大半生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工资40%

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工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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