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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中午吃饭的时候无意中说到了这件事,所以就拿出来写一下。年轻人不应该太冲动。如果还没有想过要孩子,还是需要做好防护措施。不然去法院告的话,大家都会脸色不好。搜索了相关判断后,我们来说一下。男女关系中,如果女方意外怀孕,男方不愿承担责任,最终分手并堕胎,女方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张某与李某曾是男女朋友,但两人于2021年5月分手。2019年4月,李某怀上了张某的孩子。由于张某不让李某生下孩子,李某无奈只能去医院堕胎。
李某认为,与张某同居并怀孕,张某怀孕并堕胎,对他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造成心理阴影和创伤。分手后,张某就不再联系她了。随后,该诉讼被诉至法院。张某被要求赔偿医疗费9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
双方各承担50%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不予补助。
裁判分析
妊娠流产双方如何承担责任?
对于张先生来说,在发生性行为之前,他应该知道采取避孕措施可以避免女方因性行为而遭受身体伤害。但张某并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最终意外怀孕并被人为终止妊娠,对她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李来说,他知道不采取避孕措施会带来怀孕风险,而人工终止妊娠会造成身体伤害。他没有拒绝或采取避孕措施,从而导致怀孕和流产。由此产生的后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大小如何确定?
通常会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比如强奸、暴力、毒品等,基本上会被判定双方各承担50%的过错。不排除法庭会对女性有偏见。
为何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司法实践中,未得到支持的观点主要有:
1)女性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知晓和预见性关系的后果和风险。
2)堕胎不会导致严重残疾。
3)该男子没有任何违法侵权行为。
除了医疗费,我还能申请什么?
和其他侵权损害赔偿一样,除了医疗费外,还可以索赔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等。不过,有的法院支持这些费用,有的法院不支持,而且还要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写在最后
建议男女双方在尽可能了解的基础上确定恋爱关系,认真了解女性月经周期的特点,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对身体造成伤害。分娩。同时,建议双方在两性关系中达到诚实、认真、负责的基本要求,避免再出现损人利己的情况。认为一方有被强迫性交行为的,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