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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国已经不存在“非法同居”的概念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新概念:“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
其次,这两类同居的认定,并不是以同居时间为依据,而是以双方主要同居为前提,即认定为“同居”。
非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此类同居是指双方未经合法婚姻登记,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且周围人认为双方已经是夫妻关系。
在“非法同居”概念取消之前,非婚同居就是我们所说的“非法同居”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我们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我国的传统习俗认为,只要一男一女没有结婚,擅自以夫妻名义同居是不道德的。现在,这个概念已经被取代了。
法律后果
1、双方未合法结婚,未确认夫妻关系。同居双方不履行夫妻法定相互扶养义务的,不能继承对方的遗产。但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子女也受到父子、母子关系的保护,对父母的遗产拥有与非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
2、关于同居双方的财产处理:一般以同居双方的协议为准。没有协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谈判失败,则适用一般经济规则。例如,房屋或汽车属于登记名下的;但是,如果有些物品是双方共同购买的,一般来说,谁支付的价格较高,实际上就可以确定谁拥有该物品。认定后,业主将适当补偿对方。
重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已结婚并有配偶,但仍以夫妻名义与异性同居的行为。公众也认为这是夫妻的同居行为。
法律后果
1.涉嫌犯罪:《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有配偶的人而与他人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重婚罪中的“重婚”并不要求同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只要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就视为“重婚”,涉嫌犯罪。
犯罪本身是公诉,但如果无过错的配偶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与他人重婚,也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处理原则与非婚同居相同,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