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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房屋征收部门向被拆迁人提供的一种补偿。征收拆迁安置房时,被征收人必须注意房屋质量。只有达到房屋质量标准的房屋才能投入使用。拆迁安置房质量不合格怎么办?拆迁安置房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如果房屋质量不达标,也是有办法解决的。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办法》明确规定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有相关保修义务。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双方约定。保修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短保修期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浴室。房间及外墙防漏5年(3)供暖及制冷系统2个供暖及供冷期(4)电气管道及设备安装2年(5)装修工程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拆迁安置房质量不合格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竣工后的法定最短保修期内,如果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建筑商或施工方必须承担保修责任和维修工作!保修过程中,所有维修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因相关质量缺陷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任方也应当赔偿。房屋拆迁如何补偿。目前,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拆迁补偿有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以及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三种形式。1、产权交换。是指拆迁人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重建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被拆迁人原有房屋被拆迁后仍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被拆迁人有负面影响,但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产权等合法权益,也符合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趋势。此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不置换产权,但支付拆迁补偿费。2.定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因房屋拆迁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定价补偿是拆迁人愿意采取的一种形式。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各种问题,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运营效率。缺点是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初期投资太大。3.产权交换与价格补偿相结合。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迁房屋一部分进行产权调换,一部分进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妥协,有利于调解双方在补偿形式上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