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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生活节奏快,我们先来说说答案。答案是不一定!债权人虽已取得车辆抵押登记,但不得优先获得车辆拍卖价款。
原因是,在车辆抵押权登记之前,仍然可能存在质押。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
抵押-一般来说,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将财产质押给债权人而不交付财产。车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才能阻止他人对该车辆行使权利。
质押——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财产必须在质押生效前交付给债权人。
车辆既可以抵押,也可以质押;车辆同时存在抵押和质押时怎么办?
《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两者共存时,谁先确立的权利优先。也就是说,如果先设立质押,后设立抵押权,则车辆拍卖时,质权人将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质权,拍卖车辆时抵押权人享有优先权。获得补偿的权利;但一定要记住一件事,车辆的抵押必须登记,没有登记的不能与人对抗。
这与之前的抵押优先权不同。
所以,如果以后有人把车辆抵押给你,你可要小心了!抵押前一定要核实车主是否已将车辆质押给他人。
在申请抵押贷款之前,最安全的做法是让车主把车辆带过来给你检查,并找一个有日期的地方,可以让车主和车辆一起拍照或录像,以证明车辆现在已归业主所有。以便您的抵押权可以在注册后先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