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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其他人驾驶你名下的车牌并发生事故,
作为实际车主,您有哪些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原因,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当事人责任的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投保强制保险”。对于机动车辆。应当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不足的,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该法的适用需要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确定事故责任方。车主普遍需要担心的是其所拥有的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的赔偿情况。如果对方承担主要责任,则无需过于担心。
二是关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那么交强险以外的部分如何赔偿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金额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尚不够的,侵权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赔偿不足,车主、管理人必须承担与过错程度相称的责任,并非连带责任。
《侵权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相同损害,能够确定责任程度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程度难以确定的,应当平等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哪些情况下车主有过错呢?第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是,驾驶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有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是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那么问题又来了:
如果他人未经许可以您的名义驾驶汽车并发生事故,
车主的无知会影响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号第二条规定:“未经许可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这里的“未经他人许可”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具有特定关系的各方之间未经授权驾驶。本案中,驾驶员的驾驶行为虽然没有事先得到车主的认可,但并不违背车主已知或推断的意图。也就是说,如果司机向车主提出请求,可以推断车主不会拒绝。
此时,驾驶行为虽然未获得车主同意,但并不违背车主已知或推断的意图。与《侵权责任法》第49条类似,可类推。
第二种是违背大家意愿擅自驾驶。如陌生人擅自驾驶,车辆保管人、维修人、质权人等在拥有机动车的情况下擅自驾驶等。在这些情况下,车主对擅自驾驶行为不知情,没有特定关系与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且驾驶行为违背驾驶人意愿。
《侵权责任法》第49条确立的基本规则也可以适用于这种情况,但在不同的未经授权驾驶的情况下,对车主过错的判定会存在差异。
那么问题又来了:
如果汽车被盗并发生事故,
车主的责任如何计算?
本案中,车主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法律有明确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机动车被盗、被抢、被抢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因交通事故造成被盗、被抢、抢夺的机动车损坏的,盗窃、抢夺、抢夺的机动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救援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那么问题又来了:
如果您是类似情况的受害者
如何保障您的权益?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首先与侵权人进行初步谈判。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一般包括司机、车主和其他工作人员。他们还可以起诉单位,最重要的是起诉保险公司。
受害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张以下损失赔偿: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治疗康复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赔偿费用。由于错过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应当给予残疾生活补助费和残疾补偿金补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