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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收费是司法机关定的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律师收费是司法机关定的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打官司收取费用,并没有具体标准和强制规定,主要由律师和委托人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非官司输赢而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十三条 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律师费通常都是委托人支付,通俗讲就是谁请律师谁付费。
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承担主体的,或者在某些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案件等,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院可以判决由败诉方承担。
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以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
诉讼中必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具体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导致的,一般情况下由你上诉的被告承担,谁导致的你起诉谁。
首先,肯定不能由律师承担,律师不管输赢都要收费的,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方律师有猫腻,否则你是肯定少不了律师费的。
其次,你最主要的是考虑冤案造成的原因,刑讯逼供,还有诱导性逼宫导致的。例如“鸿毛药酒案”,那个不帮忙干事的律师还诱导当事人认罪的情况,如果是因为此事导致的,可以追究律师的罪,别说律师费了,他也得进去。
最后,冤案一定是因为某些程序出错了,这个律师费肯定是由导致这场案件错误的一方承担,但是肯定你得先行垫付的,等你打赢了官司才会有补偿,反之就没有了。
注意事项:冤案一般情况下,都需要持续不断的发出自己的心声,不能就此认罪。很多冤案是因为自己的不坚持,才会在多年以后才水落石出。没罪就是没罪,不要放弃。
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
一、接待与受理
(一)、认真接待当事人来访,详细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做好谈话笔录,并告知诉讼风险。
(二)、针对当事人的咨询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解答,对不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询问。
(三)、当事人明确要求聘请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查,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受理。
二、接受委托
(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协商一致后,需与委托人签署一式若干份,交侦查机关//交一份,委托人、承办各执一份;签订,一份交委托人,一份律师事务所存档。
(二)、开具律师事务所所函,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三)、案件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246号)收费。
三、调查取证
你永运不解,不是不承认欠债,是三角债无钱周转,这是大相,不要以小卑小人之心推定欠债之人!你不是无息借款,是做生意有息放贷,为啥把自已说的那么高尚?说自已高尚是无耻的最高表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收费是司法机关定的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收费是司法机关定的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