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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矛盾纠纷案件调解过程规范,以及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案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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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调解中的七种调解技巧如下:心理调解法,把握当事人心理首先是要探知当事人诉求各方会有各自在诉讼中追求的主要利益,许多诉讼虽然具有对抗性,但却因同,导致追求的结果各不相同。
2、法制宣传教育是贯穿于整个人民调解工作之中,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中,坚持运用法律,适法宣传,依法进行调解。
3、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公正和中立:作为调解员,您必须保持中立和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要听取双方的观点,不要在决策前就表达意见。沟通技巧: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非常重要。倾听双方的需求、关切和意见,以促进有效的对话。
4、法官、人民调解员、委托代理人互动调解法。对一些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案件调解时法官主动与代理人沟通共同商定最佳调解方案,与代理人一起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这样当事人更容易接受,从而促成协议的达成。
5、如果立案工作做得好,调解工作就顺畅多了。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要审理好一个案件,审判人员在庭前就要熟悉案件、卷宗、案情。特别是在基层法庭,当事人起诉后,往往要找审判人员讲一讲自己的理由。
熟悉案情,理顺调解思路:要审理好一个案件,审判人员在庭前就要熟悉案件、卷宗、案情。特别是在基层法庭,当事人起诉后,往往要找审判人员讲一讲自己的理由。
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长,由庭长将纸质卷宗退回立案窗口挂案号录入系统,录入系统后立案窗口将纸质卷宗连同电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议庭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主持人宣布:法庭现就案件的事实问题,向当事人发问。 对法庭的发问,当事人应如实进行答问陈述;同时,针对当事人的答问陈述,法庭应当征询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调解的基本原则如下: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纠纷的受理必须基于当事人自愿,如果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者不愿意接受某个组织和个人的调解,或者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均不能强行调解。
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二是达成调解协议要自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即时判决。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原则。
自愿平等原则 自愿平等原则是人民调解的基础。人民调解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一是当事人接受调解、不接受调解、拒绝继续调解都是自愿的。当事人既可接受调解组织安排的调解员,也可自主选择调解员。
法律主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基本原则是: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民调解应遵循的原则如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分析:(一)合法合情合理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风俗习惯、传统等进行调解。(二)平等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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