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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了这些
违法行为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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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通过任何方式举报
举报一级环境违法行为
最低奖励5000元
这些情况
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举报人举报前,违法行为已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正在调查处理中;举报主体已被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目前正在对违法行为实施整改或者仍在整改期限内。
举报的违法事实不属实;违法行为在报道前已被新闻媒体或者自媒体曝光;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举报或者向他人提供举报线索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举报情形。
房屋拆迁必须取得拆迁许可证,否则将受到一定处罚。那么违法征地如何举报呢?违法征地如何处理?针对这些具体的实际问题,京师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团队杨明明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讲解举报违法征地的相关问题以及如何应对。
政府违法征用农民土地的,应当向上级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国土资源部。杨明明律师在此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非法、暴力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造成群体性、恶性事件的,必须按照《关于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基层政府发现违法征用土地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杨明明律师认为,如果问题严重,构成犯罪,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
非法占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占用土地,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占地批准,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未取得批准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批准的行为。或者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批准,在土地上非法建设住宅。
占用土地超过批准数量,依法收回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返还的,属于违法行为。杨明明律师在此表示,对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当事人拒绝交出土地或者土地临时使用期限届满,对于拒绝归还土地或者不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不得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土地所在地、范围占用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区域内进行开垦,责令限期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的,非法应用程序。在临时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也是违法的。
1、补偿安置不合理,坚决不签字。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无论当地政府如何运作,农民就是拒绝签字。杨明明律师在此强调,只要他不签字,土地和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就是他自己的,农民会用法律来阻止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违规建设。
2.政府威胁不签字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您因未获得合理补偿而未签订出让协议。政府多次威胁说:“如果你不签字,你的孩子将停止工作,或者你的商业权利将被冻结。”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害怕。杨明明律师郑重强调,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公民合法劳动、合法经营的权利。这种情况只是一种心理策略。只要你拒绝签字,你就没有合法权利。
3、政府非法强拆,农民该怎么办?
遇到暴力征拆,农民要做好充分准备。杨明明律师表示,团结最重要。此外,还要准备好石头、汽油等物品,以备不时之需,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安全。请务必准备好摄像机、音视频设备,收集必要的相关证据,并向媒体记者寻求帮助。
对于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就进行拆迁的,杨明明律师表示,此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以罚款。对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受委托拆迁处罚的,拆迁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以上是京师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组杨明明律师整理的有关违法征地举报及违法征地应对办法的相关问题。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庄、单位执行。公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遇到非法征地,一定要向政府举报,而且最好有一些证据。
感谢您的邀请。交通运输部发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终身质量责任制。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验等单位应当确定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登记工程质量责任,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而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省、地、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
在监管措施方面,《办法》明确了群众在质量监督中的作用,并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质量缺陷、质量事故等。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1.可以向同级政府投诉
2、向安监局报告
3、如实反映问题
您可以先致电我们看看是否可以投诉:——
交通运输服务监管热线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一号电话”,通过多种渠道受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海上搜救、海事事务等。电话、短信、门户、微信、移动客户端。救捞、打捞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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