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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送给孩子,但听说捐赠的房产如果以后出售,还要缴纳房屋总价20%的个人所得税。也有专家表示,继承或捐赠的房屋并不存在。房屋总价的20%需缴纳个人税。
是否存在按房屋总价20%征收个人税的情况?如果将房产赠与孩子然后出售,需要缴纳多少税?
一、有没有以房屋总价20%征收个税的情况?
是的!
根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的规定,房屋产权人将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的收入无偿获得房屋所得的收入应列为“意外收入”。本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带收入的税率正好是20%。
若捐赠财产价值200万元,则需缴纳的个人税=200万元*20%=40
可见,确实存在按房屋总价20%征收个人税的情况。这样产生的个人税是非常高的。
二、子女受赠房产再出售个税
那么如果把房产卖给孩子,是不是也要按房屋总价的20%征税呢?
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房产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的,不得赠与双方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后来出售捐赠财产的子女的个人所得税,则取决于子女是否符合“五岁且独一无二”的条件。
居住地符合“五绝”条件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不符合“五绝”条件的,按成交价差的20%或总价的1%征收;
对于不符合“五绝”条件的非普通住宅,目前,除少数一线城市出台规定规定按差额征收20%外,其余地方继续征收1%至全额的2%。
受助儿童有可能按差价的20%征税,但不可能按总价的20%征税。
三、受赠房产等5年后出售才免个税?
捐赠财产如果出售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只能在5年后出售?
不必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捐赠财产的购买时间按照捐赠前的购买时间确定。
例如,如果您购买了一套已有五年的房子并赠送给您的孩子,则购买时间不会重新计算。还是符合五年的条件。如果是孩子名下唯一的房产,再次出售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