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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焦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焦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起诉开发商捆绑销售,法律依据是 什么?起诉前需要准备那些?】
我来答这两个问题:
一法律依据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得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平等交易的权利。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得的权益,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条件强制交易。
二:起诉开发商前的准备
(1)聘请专业律师
(2)咨询专业律师
(3)收集开发商,车位和房产能够分开出售的证据,开发商针对捆绑销售的书面依据。
关于"起诉开发商捆绑车位销售,相关法律依据有那些?起诉前需做什么些准备"的问题,我们一块讨论分析怎样实施并建言献策:
一是开发商如果确实卖房捆绑车位销售,肯定违犯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两部法律中都有明确详细描述,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十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十条、第十六条等都能对得上,具体内容不再祥述,上网搜索就是了。
二是判断开发商捆绑销售难。你想,做开发商的都不是傻子,他们也学习法律,所以一般会采取规避法律的方法进行捆绑销售,让你抓不住把柄。比如开发商不会有捆绑销售的文件,让你抓住把柄,一般采取劝说的方法搭配销售。你不同意疑似捆绑销售不成交,什么都没有发生。你若同意了,房屋和车位成交是分开的,合同也是单立的,不愿买房买车位不成交,成交了,让你认为是捆绑销售,但你抓不住实质性证据。
三是起诉疑似开发商卖房屋车位捆绑销售取证非常困难。主要是证据取证,难在没成交前期,销售人员多以口头劝说表述,一般做为证据不是很扎实可用;但成交后你购房合同与车位购买合同是分立的,又不能完全证明为捆绑销售。只是你认为就是捆绑销售,这种是似而非的事情,法官不一定认定采纳你的意见。
四是怎样准备材料进行起诉维权。由于买前销售员告诉你买房买车位,若沒成交,你起诉开发商有何用?成交后房屋、车位合同又不在一个合同内,认定捆绑销售房屋车位不太好界定,让你继续取证又不好取,估计会耗费很长时间,消费者做陪不起,建议不起诉为好。
五是如果你非要与开发商卖房卖车位捆绑销售叫针,走诉讼之路维权,我建议你花大钱请一个好律师,从开始谈到成交签合同,让律师用特别手段全程调查取证,肯定能抓住开发商的捆绑销售证据。但你也要算算经济帐,即使诉讼赢了,估计一个车位的钱都交给律师了。
告他不好取证,心里这不合理的气又出不来,怎么办?我建议就投诉他,拿住证据到他的主管部门住建局投诉,到工商局投诉,也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网络讨论,仅供参考。
如果是地下车位,那么不违法,商品买卖自由,你可以不去买,没人强制你买,强制你买那是违法的。
如果对捆绑车位不满意,可以去其他楼盘,购买不捆绑的。不过,车位是生活必须品,早有比晚有明智。五年前被捆绑销售的那些业主,到今天感谢这种销售模式,否则,也会天天上网反应没车位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很多地方都有出现,相关法律却没有认定,但是基本上很多城市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明令不得捆绑地下室或者车位销售,您可以在您的购房地的政府官网上查询打印相关政策文件,再留好开发商销售人员的关于捆绑销售的相关音视频资料去您购买地的市场监督局去投诉,一般经相关部门处理后,都会单独给您出售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用@房产大象 @房产第一线 @康康说房产
解答商品房质量在哪投诉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主要有以下三种解决办法: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不知道其他的地方是不是这样,在武汉的话
商品房问题可以找以下几个部门:
1,商品房买卖纠纷可以向房管局里的开发科反映,
2,商品房质量纠纷可以向建设局里面的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3,商品房的合同纠纷或者涉及到的虚假宣传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当然,所有的问题最好还是先和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下来再向相关的政府监督部门反映,反映效果不好的话,还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
作为普通的一名消费者,购房本来就是人生中比较重要的事情,如果遇到商品房问题确实是比较揪心的。
如果您遇到的是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按以下步骤执行。
【1】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去找开发商,如果问题不大,先礼后兵,大家可以坐下协商,好好沟通。毕竟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就是沟通。开发商跟购房者签订合同,有着直接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生产商和销售商,要对商品房质量承担质量责任。开发商要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向合同约定责任单位索赔。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方案不满意,购房者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购房者可以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房屋进行质量问题鉴定,其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赔偿依据。
【3】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建议起诉开发商。
以上的建议希望能帮到您。
预祝您早日解决问题!
(一)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法律依据】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你好,谢谢邀请!
买房合同按实际测绘面积多退少补,到时候不管多多少都要补差价吗?
开发商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计价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按套计价
二是按建筑面积计价
三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对于按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的处理方式。
你所提到的3%这个比例,是在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时,没有约定差异的处理方式,或者虽然约定了,但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适用该条款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能按照3%误差比例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焦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销售合同纠纷焦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