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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纠纷被起诉后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纠纷被起诉后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房产没有被冻结,就可以正常买卖,但是按揭当中的房产,必须先偿还银行欠款,否则不可以随意买卖。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您好,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而且,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了商业征收,基本都是为了公益项目进行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开发商无权对房屋进行合法强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若实施拆迁的主体在违法强制拆除过程中没有对被拆除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也未妥善保管和依法处理,导致屋内物品损失的具体数额无法举证,其仅能提供现场照片及物品损失清单,但也属已穷尽举证手段证明损失的存在,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由实施拆迁的主体承担。
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根据原告提供的物品清单、现场照片、屋内物品买卖交易记录、购买合同和发票等证据,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合理酌定原告的实际损失,由实施拆迁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您好,您不确定是否因为房屋征收而导致的房屋强拆还是因为无证房屋而导致的房屋强拆并将损失财物做好统计,确定好后,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在国家赔偿中您可以载明房屋内的价值,并提起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纠纷被起诉后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纠纷被起诉后果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