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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屋征收当中纠纷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屋征收当中纠纷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今日说法]不应有恨(2009.5.19)
案件事实概述:
湖南长沙40岁的罗女士与其哥哥(没有血缘关系)均为其父王海泉的养子养女,因为想要与其哥哥分割已故父亲遗留的一套房子而产生纠纷。罗女士的哥哥以罗女士的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兄妹俩一个姓罗一个姓王、罗女士没有赡养父亲为由,阻止罗女士继承遗产。罗女士对不赡养老人一事予以否认。2008年10月,房屋将拆迁,罗女士的哥哥在未通知罗女士的情况下擅自与拆迁办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获取补偿费86万元。
案例分析:
本案牵扯到了很多法律关系。
1、房子属于老人留下的遗产。所谓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房屋是罗女士之父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老人死亡后遗留下来,属于老人的遗产。
走法律程序。可以走法院。但首先你得明白你的目地。行政诉讼百分百的输。不可能赢。主要是了解那方面违法。以便在最后的谈判中少些损失。找的律师一定要专业。要有责任心。
如果你真的手中有众多的直接证据证明开发商违法征地拆迁侵吞你被征土地产屋物权的,但又无权力支持做后盾,那么,我建议你千万不能维权打这官司,你是没有胜诉机会的。因为开发商实际上大多数是地方政府官员投资或者是其亲友开的,利益输送,你抗争得到吗?我同广州市华侨房屋开发公司之间的征地拆迁官司就是这个现实,诉程至今长达15年余都全部被推翻庭审查明事实和被告当庭承认自己没有证据能证明有交付回迁房给被拆迁人的事实,不举证,无证据证明,却判开发商胜诉,认定开发商早已在1999年4月15日就已经履行完成交付回迁房给被拆迁人为法院查明事实的枉法裁判。刚由中级法院下达的裁判书。我不得不劝你真敢抗争至死,才可去法院立案。一边盯死开发商,还要时刻盯住主审有否颠倒是非,推翻庭审查明事实和开发商当庭承认事实枉法裁判。还有,千万不要接受任何调解结案,不要上当受骗才是最重要的。去找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的胡攀律师团队的律师们吧,还有个叫玉玲的律师,都是敢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而在庭上果敢问责,抗诉,答辩的。试试看下他们能否帮助你的?!
拆迁的案子难办,主要是中国诉讼解决不了问题,政府主导法院也不敢跟政府对着干,法院有时候成了维护政府的工具。
所以有时候就会出现律师没作用。
但是也有很多案子律师利用知识跟谈判技巧帮助拆迁户争取到利益的。
比如拆迁确实有问题,申请确认程序违法的,错误明显的法院也不好强判合法,只能协商,政府会做让步。
比如拆迁设计利益多的,律师代理可以做个集体诉讼对政府施加压力。
也有律师善于指导客户,指定应对方法对争取利益的。
拆迁周期久,程序复杂,律师能发现问题,给政府出难题。
要找律师,必须注意几点,1、考核专业的律师、背景、业务能力,成功案例,不能听他们忽悠。
2、可以走风险代理,先付少点费用,根据律师工作和自己获利给部分提成。
3、勤监督律师工作,违规了该投诉投诉该维权维权。
找律师要注意律师也会给你设套,律师让你签字什么的要看仔细了,另外不要在空白纸上签字,不管律师出于什么原因。因为你和律师也是一种合同关系,字不能乱签。另外拆迁的话,2008年前建的房子不管有没有批文都不是违建,这是国务院出的条款。具体还是要看你自己那边被拆迁后土地用做什么,才能谈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屋征收当中纠纷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屋征收当中纠纷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