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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护理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护理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热情接待,消除患者顾虑消除患者顾虑是建立良好护患关系的必要条件,当患者生病来到医院,把自己的健康、生命交给医院时心里是矛盾的,会有急躁、忧虑、恐惧、担心、怀疑等复杂心情的,他不知道该怎样?会怎么做?来到这家医院是否值得信赖?当患者看到护士的第一眼,护士面带微笑用自然和谐的语调热情接待,向患者做好宣教消除患者的陌生感,使患者产生信任感和安全感,使患者积极配合检查和治疗,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奠定了基础。
2、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理解患者的感受被人理解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之一,当人们被正确理解时,就会有深切的满足感,互相之间的关系也会更深一步,正是这种理解构成了建立良好关系的基础。
3、具有专业修养,过硬的护理操作技能护士在临床实践中应练好基本功,在操作时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防范护理事故隐患,不断学习新理论,拥有过硬的护理操作技能
如果在医院招聘面试中被问及护患纠纷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回答:
1. 表示理解和尊重患者的权利和要求。
2. 强调医护人员应该始终尊重患者,做好沟通,了解病情和患者需求。
3. 指出在出现护患纠纷时,应该先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和患者的要求,并妥善进行处理,防止问题扩大。
4. 提到医院应该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引导医护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患者。
5. 让面试官感受到您在沟通中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对危机事件的能力。需要注意的是,处理护患纠纷是一项成熟且高度敏感的工作,面试时需谨慎处理,并尽可能展示您在这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释义如下:
1. 医疗机构: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2. 医务人员:指在医疗机构中具有医事职称、医师资格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资格,从事诊疗、护理、中医医疗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 医疗活动:指医务人员根据医学知识和技术,对疾病和损伤进行的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疾病控制等活动。
4. 诊疗行为: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的职业行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内容如下: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4、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5、实施知情同意,医院在医疗活动的不同阶段都要防范医疗争议,自始至终都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通过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性,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的风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护理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护理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