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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反悔订金如何退回(购房反悔违约金)

2024-04-30 06:41:53 围观 : 460 次

香港居民李某正计划在中国大陆买房。看中房子后,他签署了房产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北京现房买卖合同》和《委托确认书》。随后,李某以合同涉案房屋价格超出其预算为由停止购房,并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于是,房产中介向顺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缴纳中介服务费。

原告房产中介公司称,2011年3月13日,卖家肖某、买家李某与该房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中介合同》。当天,肖某与李某签订了《北京房屋买卖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李某未按照中介合同向房地产经纪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房产中介多次联系李某,但李某始终拒绝付款。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向房产中介公司支付房屋购销中介服务费共计13万元。

购房反悔订金如何退回(购房反悔违约金)

被告人李某辩称,自己从未见过卖房人,也未见过房屋登记簿。佣金确认书的最后一段显示,佣金的支付取决于银行是否批准贷款。如果银行不批准贷款,就不可能产生佣金。而且我从来没有收到过房产中介要求收取中介服务费的通知。我愿意支付房产中介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交通费用2000元,但不同意支付其他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遵守和执行。房地产经纪公司协助李某与卖方签订了《房屋销售中介合同》,李某应按照约定支付中介服务费。但李某委托房产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涉案房屋,并促成房屋买卖交易流程的完成。本案中,买卖双方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续交易程序并未继续进行。因此,根据双方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况以及房产经纪公司完成的工作内容,房产经纪公司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应酌情减少。据此,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向原告支付房产中介代理服务费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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